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B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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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B包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审内容第2点①-③项分别增加高级/中级/初级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评分依据第3点修改为“食品检验工(员/师)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均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如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 及发证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书如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还需同时提供该颁发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冷库面积”评分依据修改为“1、若是自有冷库,提供①场地自有产权登记证书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2、若是租赁冷库,提供①场地出租方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凭证(租赁凭证需含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号)相关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食品检测保障能力(定量检测)”评审内容的日期修改为“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收样日期为准”;“(3)水产类”序号⑥修改为“磺胺二*基嘧啶或磺胺二*嘧啶”。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认证体系”评审内容第6点修改为“五星级或以上售后服务类认证证书”;评审内容第10点修改为“履约能力类相关证书”。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信息化能力”评审内容增加“若一个系统的证明材料能够满足上述多种系统功能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的功能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澄清问题汇总及回复内容均适用于A、B、C、D、E 五个包组,问题汇总及回复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4.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本质疑期限针对此次更正内容,本次公示内容以外的事项质疑期限以第一次招标公告日期为准)。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 (略) 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科林路333号
联系方式:邹警官 075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光明分公司)
地址: (略) 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光明分公司
2024年01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受采购人限制,需要点击下方信息来源后,在来源页面下方进行验证下载)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8c1a9c7f-698a-49c5-9883-3b8ac1fd290c.html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M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评审内容第2点①-③项分别增加高级/中级/初级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评分依据第3点修改为“食品检验工(员/师)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或健康管理师均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如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尚未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的,需提供发证机构在人社部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 及发证机构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注:以上证书如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社会组织是指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还需同时提供该颁发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的截图,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技术部分“冷库面积”评分依据修改为“1、若是自有冷库,提供①场地自有产权登记证书或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2、若是租赁冷库,提供①场地出租方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凭证(租赁凭证需含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号)相关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食品检测保障能力(定量检测)”评审内容的日期修改为“以送检日期或委托日期或收样日期为准”;“(3)水产类”序号⑥修改为“磺胺二*基嘧啶或磺胺二*嘧啶”。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认证体系”评审内容第6点修改为“五星级或以上售后服务类认证证书”;评审内容第10点修改为“履约能力类相关证书”。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评标信息/综合实力部分“信息化能力”评审内容增加“若一个系统的证明材料能够满足上述多种系统功能要求的(可以通过系统的功能截图体现),可累计得分”。详见更新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作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重新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澄清问题汇总及回复内容均适用于A、B、C、D、E 五个包组,问题汇总及回复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4.投标人认为本次更正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本质疑期限针对此次更正内容,本次公示内容以外的事项质疑期限以第一次招标公告日期为准)。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 (略) 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光明分局
地址: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科林路333号
联系方式:邹警官 075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光明分公司)
地址: (略) 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801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光明分公司
2024年01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受采购人限制,需要点击下方信息来源后,在来源页面下方进行验证下载)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8c1a9c7f-698a-49c5-9883-3b8ac1fd29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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