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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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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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
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KMCSXW-*)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
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参保人数:(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约 393 人。(2)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 447 人。(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数约 432 人;最终参保
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
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
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
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健康保险业务,具有独 (略) 或经授权
具有独 (略) 分公司(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同一
(略) 和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经营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施及必
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 1 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 1
年以上但不满足 3 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
会计报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
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成立时间
不足 3 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昆明
市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获取招标文件。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上述资料的
扫描件发至邮箱:*@*63.com,发送邮件时注明“xx 公司参加 xx 项目报名”字样,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 1000.00 元(请勿私人对公汇款),文件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招
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文件费汇款凭证后寄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团体
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以下简称
昆纤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 (略) 预参保员工办理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
2.2 招标范围: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
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 第五章 服务内
容及要求)。
2.3 参保人数:(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约 393 人。(2)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 447 人。(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数约 432 人;最终参保
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据实结算。
2.4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项目总保险控制单价:4340 元/人/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此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总保险单价=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单价+团体交通
意外伤害保险费单价+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费单价)。
2.5 服务期限:两年,保险期限从 2024 年 3 月 8 日零时-2026 年 3 月 7 日二十四时,服务一
年一评价,评价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订,保单一年一出。
2.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
照,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健康保险业务,具有独 (略) 或
经授权具有独 (略) 分公司(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略) 的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经营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施及必
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 1 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 1
年以上但不满足 3 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
会计报表)。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
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成立时间
不足 3 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丹霞路集
成大厦 15 楼 (略) 获取招标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
或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63.com,发送邮件时注明“xx 公司参加 xx 项
目报名”字样,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 元(请勿私人对公汇款),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寄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文件费汇款凭证后寄
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 (略)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
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
昆纤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 725 号
邮 编:*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871-*-204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邮 编:*
联 系 人:高老师 何老师 刘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871-*
传 真:0871-*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白马支行
账 号:*7959
投诉受理机构: (略) 企业和质量管理部
地 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 725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0871-*-20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企业和质量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 725 号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871-*-20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高老师 何老师 刘老师 王老师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
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KMCSXW-*)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
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参保人数:(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约 393 人。(2)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 447 人。(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数约 432 人;最终参保
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据实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
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
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
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健康保险业务,具有独 (略) 或经授权
具有独 (略) 分公司(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同一
(略) 和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经营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施及必
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 1 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 1
年以上但不满足 3 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
会计报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
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成立时间
不足 3 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昆明
市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获取招标文件。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上述资料的
扫描件发至邮箱:*@*63.com,发送邮件时注明“xx 公司参加 xx 项目报名”字样,
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 1000.00 元(请勿私人对公汇款),文件售后不退。邮寄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招
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文件费汇款凭证后寄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团体
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以下简称
昆纤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 (略) 预参保员工办理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
2.2 招标范围: (略) 2024-2026 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交通意外
伤害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 第五章 服务内
容及要求)。
2.3 参保人数:(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数约 393 人。(2)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 447 人。(3)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参保人数约 432 人;最终参保
人数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据实结算。
2.4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项目总保险控制单价:4340 元/人/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此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总保险单价=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单价+团体交通
意外伤害保险费单价+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价+团体重大疾病保险费单价)。
2.5 服务期限:两年,保险期限从 2024 年 3 月 8 日零时-2026 年 3 月 7 日二十四时,服务一
年一评价,评价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订,保单一年一出。
2.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合同约定,并满足招标文件
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
照,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健康保险业务,具有独 (略) 或
经授权具有独 (略) 分公司(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略) 的总公司和各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经营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施及必
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若公司成立不足 1 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满足 1
年以上但不满足 3 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
会计报表)。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1 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
出。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
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 3 年内(成立时间
不足 3 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
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 丹霞路集
成大厦 15 楼 (略) 获取招标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
盖公章)。
或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63.com,发送邮件时注明“xx 公司参加 xx 项
目报名”字样,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 元(请勿私人对公汇款),文件售后不退。
4.3 邮寄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报名资料和文件费汇款凭证后寄
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 (略)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略) 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
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外网、
昆纤公司外网上同时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
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 725 号
邮 编:*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871-*-2043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邮 编:*
联 系 人:高老师 何老师 刘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871-*
传 真:0871-*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白马支行
账 号:*7959
投诉受理机构: (略) 企业和质量管理部
地 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 725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0871-*-20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企业和质量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盘龙区穿金路 725 号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871-*-20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西山区丹霞路集成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高老师 何老师 刘老师 王老师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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