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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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家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变更公告

内蒙古 (略) 4家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

变更公告

致各供应商:

现将内蒙古 (略) 4家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NXG-ZXSJ-2023-FW)做如下变更:

一、原询比采购公告1.2 服务期限变更:

原“1.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并提交报告(具体时间满足委托人要求)。”

变更为:“1.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并提交报告(具体时间满足委托人要求)。”

二、原询比采购公告1.3 服务期限变更:

原“1.3 服务范围: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内蒙古 (略) (略) 进行专项审计(包括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并明确进行重大风险告知,对企业潜在风险、或有损失、或有负债提出意见,全面真实反映企业清查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方决策做参考。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变更为:“1.3 服务范围: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内蒙古 (略) (略) 进行专项审计(包括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并明确进行重大风险告知,对企业潜在风险、或有损失、或有负债提出意见,全面真实反映企业清查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方决策做参考。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原询比采购公告4.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变更:

原“4.1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

变更为:“4.1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14时30分。”

四、原询比采购公告5.1开启时间变更:

原“5.1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

变更为:“5.1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8日14时30分。”

五、原询比采购公告6.1询比保证金金额变更:

原“6.1 本项目询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仟元整(¥7000.00元)。”

变更为:“6.1 本项目询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仟元整(¥5000.00元)。”

六、询比采购文件修改及澄清回复,请供应商自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阅。

七、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澄清后的询比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

采购人: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系人:韩旭

电 话:0471-*

邮 箱:*@*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呼伦南路 119 号

联系人:周浦琛

电 话:*、0471-*

邮 箱:*@*63.com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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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 (略) 4家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

变更公告

致各供应商:

现将内蒙古 (略) 4家子公司专项审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项目编号:NXG-ZXSJ-2023-FW)做如下变更:

一、原询比采购公告1.2 服务期限变更:

原“1.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并提交报告(具体时间满足委托人要求)。”

变更为:“1.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并提交报告(具体时间满足委托人要求)。”

二、原询比采购公告1.3 服务期限变更:

原“1.3 服务范围: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内蒙古 (略) (略) 进行专项审计(包括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并明确进行重大风险告知,对企业潜在风险、或有损失、或有负债提出意见,全面真实反映企业清查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方决策做参考。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变更为:“1.3 服务范围: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内蒙古 (略) (略) 进行专项审计(包括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企业家底,并明确进行重大风险告知,对企业潜在风险、或有损失、或有负债提出意见,全面真实反映企业清查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方决策做参考。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原询比采购公告4.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变更:

原“4.1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

变更为:“4.1 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14时30分。”

四、原询比采购公告5.1开启时间变更:

原“5.1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5日14时30分。”

变更为:“5.1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18日14时30分。”

五、原询比采购公告6.1询比保证金金额变更:

原“6.1 本项目询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仟元整(¥7000.00元)。”

变更为:“6.1 本项目询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仟元整(¥5000.00元)。”

六、询比采购文件修改及澄清回复,请供应商自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阅。

七、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澄清后的询比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

采购人: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

联系人:韩旭

电 话:0471-*

邮 箱:*@*63.com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呼伦南路 119 号

联系人:周浦琛

电 话:*、0471-*

邮 箱:*@*63.com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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