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麓花园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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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麓花园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及更正

衡麓花园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及更正

项目编号:常沃公采[2023]029号

一、各投标单位,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问询及质疑,回复如下:

1、第一阶段评审-投标人总体评价中“劳动关系”荣誉 (4分),该荣誉不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取得该荣誉的生产型企业居多,建议取消该项荣誉。

回复:该项目非排他性条款(近两年来常州有近十多家物业企业获得此称号),物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考虑到本项目的用人合法合规性,且此荣誉评选单位及范围包含物业行业。综合上述情况,此项保留,分值修改为3分。

2、第一阶段评审-投标人总体评价中“企业人员参加专业教育或持证情况”-工程主管要同时具有高压与低压电工作业证 (2分):高压电工证使用范围:对1千伏(KV)以上和10千伏(kv)以下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实际住宅物业工作中使用不到该证件。建议将该项改成“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实际物业工作中工程主管检查消防设备时需拥有此证件。

回复:本项修改为“具有电工作业证得2分;(劳动局或应急管理厅颁发)。”

3、建议提高“项目业绩荣誉”分值。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4、建议增设“非前期物业住宅项目”业绩分值。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编写顺序不一致,是否可以在文件编制过程中自行融合。

回复:评审要素齐全即可。

6、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考虑到评标时评委的工作量,本项目服务方案需单独编页码,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是指整份标书不超过500 页,还是评分标准中所需的服务方案不超过500页?

回复:评分标准中所需的服务方案不超过500页。

7、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 59 页,党建引领物业元素中投标人在常州成立党支部,此项评分标准对外地企业有排他、限制性,违反了招投标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回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非财政性资金,不执行相关要求。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阶段评审标准,住宅物业服务业绩:“1、常州地区单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 18 万m以上同类居住物业项目连续服务满3 年及以上得 4 分,服务满 2 年未到3 年得 2 分。未满两年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4分。2、常州地区有居住类物业项目且在服务期内,内容同时包括保洁、工程、保安、绿化等包干制全委合同的,有一份得 1 分。本项最高得分 6 分。本项将条件限制在常州地区的住宅,排他性太强,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建议删除“常州地区”字眼,不限制业绩所在地。

回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非财政性资金,不执行相关要求。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第一阶段评审标准,近两年以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投标人在管的住宅项目:“1.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 2 分;2、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4分”。本项荣誉颁发单位过于单一,根据目前物业荣誉实际情况而言,除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还有物业管理协会所颁发, (略) 、 (略) 地区,建议将本项颁发单位增加物业管理协会,类似容易要求同理。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第一阶段评审标准.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部委颁发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得 4 分。本项最高 4 分。本项所要求荣誉与物业项目无关,经查询该荣誉极其稀有,我司认为本项倾向性太强,建议删除。

回复:该项目非排他性条款(近两年来常州有近十多家物业企业获得此称号),物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考虑到本项目的用人合法合规性,且此荣誉评选单位及范围包含物业行业。综合上述情况,此项保留,分值修改为3分。

11、招标公告中“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7: 00 前将本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在管住宅类小区的名称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代理机构,用于物管会线下对其管理小区进行抽查走访。(注: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在管考察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2.76 元/m/月)”。

本项目品质高端,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较高,建议将“(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在管考察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2.76 元/m/月)”修改为“(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在管考察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2.2,≤3.2 元m/月)”。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12、供应商提出评分标准内“(1)派任本项目保安主管(2)派任本项目工程主管(3)派任本项目客服主管的打分”,认为评分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回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非财政性资金,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采购文件其他更正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部分-“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更正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

2、授权委托书部分-“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更正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物业总体服务方案由“2分”调整为“3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物业总体服务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评委综合打分: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合理性强得3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仅作简单描述得1分;合理性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31日15点00分。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1月30日16:00时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1月30日16:00时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略) 天宁区衡麓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略)

2024年1月15日


, (略) , (略) ,天宁区, (略) ,上海,常州,广州

衡麓花园物业服务项目答疑及更正

项目编号:常沃公采[2023]029号

一、各投标单位,针对各单位提出的问询及质疑,回复如下:

1、第一阶段评审-投标人总体评价中“劳动关系”荣誉 (4分),该荣誉不是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设置,取得该荣誉的生产型企业居多,建议取消该项荣誉。

回复:该项目非排他性条款(近两年来常州有近十多家物业企业获得此称号),物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考虑到本项目的用人合法合规性,且此荣誉评选单位及范围包含物业行业。综合上述情况,此项保留,分值修改为3分。

2、第一阶段评审-投标人总体评价中“企业人员参加专业教育或持证情况”-工程主管要同时具有高压与低压电工作业证 (2分):高压电工证使用范围:对1千伏(KV)以上和10千伏(kv)以下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实际住宅物业工作中使用不到该证件。建议将该项改成“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实际物业工作中工程主管检查消防设备时需拥有此证件。

回复:本项修改为“具有电工作业证得2分;(劳动局或应急管理厅颁发)。”

3、建议提高“项目业绩荣誉”分值。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4、建议增设“非前期物业住宅项目”业绩分值。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5、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编写顺序不一致,是否可以在文件编制过程中自行融合。

回复:评审要素齐全即可。

6、为便于评分,请投标人按评分表样式,逐条列出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格式自定,考虑到评标时评委的工作量,本项目服务方案需单独编页码,页数不得超过 500 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是指整份标书不超过500 页,还是评分标准中所需的服务方案不超过500页?

回复:评分标准中所需的服务方案不超过500页。

7、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 59 页,党建引领物业元素中投标人在常州成立党支部,此项评分标准对外地企业有排他、限制性,违反了招投标法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回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非财政性资金,不执行相关要求。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阶段评审标准,住宅物业服务业绩:“1、常州地区单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 18 万m以上同类居住物业项目连续服务满3 年及以上得 4 分,服务满 2 年未到3 年得 2 分。未满两年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4分。2、常州地区有居住类物业项目且在服务期内,内容同时包括保洁、工程、保安、绿化等包干制全委合同的,有一份得 1 分。本项最高得分 6 分。本项将条件限制在常州地区的住宅,排他性太强,不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建议删除“常州地区”字眼,不限制业绩所在地。

回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非财政性资金,不执行相关要求。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第一阶段评审标准,近两年以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投标人在管的住宅项目:“1. (略) 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 2 分;2、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示范项目称号的,得4分”。本项荣誉颁发单位过于单一,根据目前物业荣誉实际情况而言,除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还有物业管理协会所颁发, (略) 、 (略) 地区,建议将本项颁发单位增加物业管理协会,类似容易要求同理。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第一阶段评审标准.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部委颁发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得 4 分。本项最高 4 分。本项所要求荣誉与物业项目无关,经查询该荣誉极其稀有,我司认为本项倾向性太强,建议删除。

回复:该项目非排他性条款(近两年来常州有近十多家物业企业获得此称号),物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考虑到本项目的用人合法合规性,且此荣誉评选单位及范围包含物业行业。综合上述情况,此项保留,分值修改为3分。

11、招标公告中“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7: 00 前将本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在管住宅类小区的名称加盖公章后递交至代理机构,用于物管会线下对其管理小区进行抽查走访。(注: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在管考察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2.76 元/m/月)”。

本项目品质高端,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要求较高,建议将“(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在管考察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2.76 元/m/月)”修改为“(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在管考察项目物业服务费标准≥2.2,≤3.2 元m/月)”。

回复:按原评分办法执行,不作修改。

12、供应商提出评分标准内“(1)派任本项目保安主管(2)派任本项目工程主管(3)派任本项目客服主管的打分”,认为评分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回复:本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非财政性资金,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采购文件其他更正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部分-“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更正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

2、授权委托书部分-“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更正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3、物业总体服务方案由“2分”调整为“3分”,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物业总体服务方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合理性,评委综合打分: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合理性强得3分;描述基本完整可行的得2分;仅作简单描述得1分;合理性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31日15点00分。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1月30日16:00时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1月30日16:00时前未到账,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略) 天宁区衡麓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略)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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