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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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 (略) 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 (略) 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 (略) 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阳三石街道立新村台子上组

建设单位

株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株 (略) 拟投资870万元, (略) 阳三石街道立新村台子上组,对“年产80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在不改变原有项目生产地址,不变更主体生产设备,不改变窑炉燃料种类、燃烧方式的情况下,将原耐火材料产品方案转产为锂云母砖。配套升级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云母砖3200万块标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隧道窑烟气采用“两级碱法喷淋脱硫除尘”工艺处理,确保窑炉废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后及其修改单标准后,经15m高以上排气筒排放;锂云母筛分、混料、成型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封闭、围挡、喷淋除尘等方式进行控制,确保无组织粉尘达《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表3标准。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边界设置环形截水沟,设置二级转换阀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循环补充水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经循环再生处理后循环使用,对脱硫废水清水出口预留除铊设备接口,预留铊废水处理系统,并对总铊进行定期监测,如总铊浓度超过0.015mg/L,则须进行除铊处理,确保达标后再循环使用;出入口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周边林地或绿化施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及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过程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设计和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地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株 (略) 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 (略) 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 (略) 转产锂云母砖生产线建设变更项目

建设地址

(略) 阳三石街道立新村台子上组

建设单位

株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项目概况

株 (略) 拟投资870万元, (略) 阳三石街道立新村台子上组,对“年产80000吨耐火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在不改变原有项目生产地址,不变更主体生产设备,不改变窑炉燃料种类、燃烧方式的情况下,将原耐火材料产品方案转产为锂云母砖。配套升级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锂云母砖3200万块标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隧道窑烟气采用“两级碱法喷淋脱硫除尘”工艺处理,确保窑炉废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后及其修改单标准后,经15m高以上排气筒排放;锂云母筛分、混料、成型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封闭、围挡、喷淋除尘等方式进行控制,确保无组织粉尘达《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表3标准。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边界设置环形截水沟,设置二级转换阀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循环补充水或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经循环再生处理后循环使用,对脱硫废水清水出口预留除铊设备接口,预留铊废水处理系统,并对总铊进行定期监测,如总铊浓度超过0.015mg/L,则须进行除铊处理,确保达标后再循环使用;出入口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周边林地或绿化施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及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过程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设计和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地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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