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2024-01-15 16:30
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J2024-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认证中第2条: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床、主席台、礼堂椅、阶梯教室一体式桌椅)中每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8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上述产品认证范围名称不作限定,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
(2)同一产品具有多项证书的仅得2分。”
更正为: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床、主席台、礼堂椅、阶梯教室一体式桌椅)中,每有一项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本项满分8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产品认证范围名称不作限定,投标人提供与核心产品同类的(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予以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所对应的核心产品;
(2)同类核心产品具有多项证书的仅得4分。”
(二)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
“下述共计九项成品检测报告情况内容中,投标人须承诺在正式供货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体现以下成品检测内容,检测依据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检测结果须满足或优于下述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承诺内容不符相关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会议桌、2.办公桌、3.条桌、4.会议椅、5.礼堂椅、6.床、7.餐桌、8.真皮沙发、9.西皮沙发。
(检测报告内容基本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25?/m3。)”
更正为:
“下述共计九项成品检测报告情况内容中,投标人须承诺在正式供货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体现以下成品检测内容,检测依据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检测结果须满足或优于下述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承诺内容不符相关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会议桌、2.办公桌、3.条桌、4.会议椅、5.礼堂椅、6.床、7.餐桌、8.真皮沙发、9.西皮沙发。
(检测报告内容基本要求:*醛释放量≤0.0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3。)”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等内容与此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信息,按照补充修改后内容参加投标,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相约河畔12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64-*
信息时间:2024-01-15 16:30
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J2024-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认证中第2条: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床、主席台、礼堂椅、阶梯教室一体式桌椅)中每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8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上述产品认证范围名称不作限定,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
(2)同一产品具有多项证书的仅得2分。”
更正为:
“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床、主席台、礼堂椅、阶梯教室一体式桌椅)中,每有一项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本项满分8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上述产品认证范围名称不作限定,投标人提供与核心产品同类的(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予以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所对应的核心产品;
(2)同类核心产品具有多项证书的仅得4分。”
(二)原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
“下述共计九项成品检测报告情况内容中,投标人须承诺在正式供货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体现以下成品检测内容,检测依据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检测结果须满足或优于下述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承诺内容不符相关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会议桌、2.办公桌、3.条桌、4.会议椅、5.礼堂椅、6.床、7.餐桌、8.真皮沙发、9.西皮沙发。
(检测报告内容基本要求:*醛释放量≤0.02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25?/m3。)”
更正为:
“下述共计九项成品检测报告情况内容中,投标人须承诺在正式供货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须体现以下成品检测内容,检测依据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检测结果须满足或优于下述要求,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承诺内容不符相关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会议桌、2.办公桌、3.条桌、4.会议椅、5.礼堂椅、6.床、7.餐桌、8.真皮沙发、9.西皮沙发。
(检测报告内容基本要求:*醛释放量≤0.04mg/m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3。)”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1月31日9: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等内容与此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此通知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信息,按照补充修改后内容参加投标,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相约河畔12号楼7层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3#10层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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