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屏山县乡镇收转运能力提升项目货物采购补遗通知书编号0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屏山县乡镇收转运能力提升项目货物采购补遗通知书编号001-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屏山县乡镇收转运能力提升项目货物采购补遗通知书(编号001)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修改为“?无财务要求”。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有,具体要求:近 3 年”修改为“?无”。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其他要求“7、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投标人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购买)、上户上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修改为“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投标人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含交强险(按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商业险(含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三轮车保额不低于30万元/辆,其余车辆保额不低于150万元/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上户上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九条“1.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方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按照*方实际需求购买)、上户上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修改为“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方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含交强险(按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商业险(含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三轮车保额不低于30万元/辆,其余车辆保额不低于150万元/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上户上牌费用由*方承担”。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01月 31 日09时 00 分”。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4年01月30日17时00分”。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八、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屏山县 (略) 2024年 1月12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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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屏山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屏山县乡镇收转运能力提升项目货物采购补遗通知书(编号001)致各潜在投标人: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修改为“?无财务要求”。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有,具体要求:近 3 年”修改为“?无”。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其他要求“7、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投标人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按照招标人实际需求购买)、上户上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修改为“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投标人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含交强险(按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商业险(含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三轮车保额不低于30万元/辆,其余车辆保额不低于150万元/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上户上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九条“1.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方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按照*方实际需求购买)、上户上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修改为“车辆上户上牌手续由*方全权负责,上户上牌资料完善后7个工作日完成上户上牌;车辆上户所需的车辆购置税、第一年保险费用【含交强险(按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商业险(含车损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中三轮车保额不低于30万元/辆,其余车辆保额不低于150万元/辆)、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上户上牌费用由*方承担”。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4年01月 31 日09时 00 分”。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变更为“2024年01月30日17时00分”。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八、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招标人:屏山县 (略) 2024年 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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