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拆违施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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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局拆违施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局拆违施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2:08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志伟 刘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翠竹路南巷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工0773-*
代理机构名称 欧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秦志伟 刘芳芳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OBGL2023-K3-044-0B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局拆违施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第八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中第3点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原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1月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现更正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二)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原为“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2人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成员人数共7人。”,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

(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原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现更正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翠竹路南巷2号        

联系方式:朱工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联系方式:秦志伟 刘芳芳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刘芳芳

电 话:  077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局拆违施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12:08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志伟 刘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 0773-*
采购单位 (略) (略) 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翠竹路南巷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工0773-*
代理机构名称 欧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秦志伟 刘芳芳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OBGL2023-K3-044-0B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管理局拆违施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第八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中第3点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原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1月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现更正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二)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评标委员会组成原为“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2人和评审专家5人组成,成员人数共7人。”,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

(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条“签订框架协议时间”原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现更正为: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翠竹路南巷2号        

联系方式:朱工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欧邦 (略)             

地 址: (略) 七星区穿山街道办莫家里二路文化室四楼            

联系方式:秦志伟 刘芳芳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伟 刘芳芳

电 话:  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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