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补充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补充施工劳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T-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补充施工劳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 (略)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补充施工劳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12.35万吨规模的东丰县粮食储备库。规划总用地面积9195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555.95平方米,共建设16栋建筑物及购置254台(套)设备。
2.3招标最高限价:465万元。
2.4 招标范围: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人工及辅材,周转材料,力工,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管理人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 (略) 东丰县大兴镇集锡线与兴苇街交汇南600米处。
2.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略) 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幢】104号房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 (略)
地址: (略) 东丰县财政招待所五楼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鸣泰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
联 系 人:孙雨
电 话:*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T-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补充施工劳务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丰县 (略)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室外工程补充施工劳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12.35万吨规模的东丰县粮食储备库。规划总用地面积9195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555.95平方米,共建设16栋建筑物及购置254台(套)设备。
2.3招标最高限价:465万元。
2.4 招标范围: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人工及辅材,周转材料,力工,瓦工,木工,钢筋工,架子工,水电工,管理人员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 (略) 东丰县大兴镇集锡线与兴苇街交汇南600米处。
2.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略) 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幢】104号房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3.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丰县 (略)
地址: (略) 东丰县财政招待所五楼
联系人: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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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鸣泰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南环路以北,人民大街西春宇大厦春宇大厦【幢】104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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