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永安公园木屋网球场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永安公园木屋网球场招租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永安公园木屋(网球场)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永安公园木屋(网球场)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租期五年。租赁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三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均在上一年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不得经营娱乐及产生噪音严重扰民的项目(如KTV、迪吧、产生噪音的儿童游乐场所等),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自行处理周边关系,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等经营所需项目)自行办理。
4.承租人空地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需征得相关部门及招租人同意,各种手续及费用自行负责。
5.承租人需自行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将承租物转租、转借等方式给第三方使用。
8.如遇政府组织大型活动,承租人需根据活动要求无条件暂停营业。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29日11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账号:*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 16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 (略) 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 (略)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电话:0576-*、0576-*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 (略)
联 系 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2024年1月17 日
仙居县永安公园木屋(网球场)招租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对仙居县永安公园木屋(网球场)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具体标的物位置由意向承租人自行实地考察)。
二、租赁期限:租期五年。租赁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三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均在上一年基数的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招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物范围、面积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承租人不得违法经营,不得经营娱乐及产生噪音严重扰民的项目(如KTV、迪吧、产生噪音的儿童游乐场所等),否则招租人收回标的物,造成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自行处理周边关系,使用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消防、环保、安全、临时用地、用电用水等经营所需项目)自行办理。
4.承租人空地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需征得相关部门及招租人同意,各种手续及费用自行负责。
5.承租人需自行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转让。未经*方同意,*方不得将承租物转租、转借等方式给第三方使用。
8.如遇政府组织大型活动,承租人需根据活动要求无条件暂停营业。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六、招租办法: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七、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29日11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30000元人民币,由意向承租人在竞价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作为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账号:*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 16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 (略) 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 (略)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电话:0576-*、0576-*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 (略)
联 系 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2024年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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