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招商服务局太白县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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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招商服务局太白县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YD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白县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资格条件补充

更正内容:

合同包(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 (略) 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注: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白县招商服务局

地址:太白县咀头镇东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易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

陕西易 (略)

2024年01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YD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太白县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资格条件补充

更正内容:

合同包(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招商引资素材库建立及宣传片拍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开 (略) 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注:1、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白县招商服务局

地址:太白县咀头镇东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易 (略)

地址: (略) 新城区新园产业大厦9楼C座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

陕西易 (略)

2024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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