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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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C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4元/每人/每月”修改为“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4.73元/每人/每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与此有关政策性费用相应调整。

2、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做以下回复: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53页,企业实力第2条“2、投标人所服务的 (略) 级或以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动类或诚信类荣誉的,每提供一类得3分,本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略) 级或以上的政府主管部门并未对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颁发过劳动类或诚信类荣誉,我司认为该项条件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我单位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服务的 (略) 级或以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物业类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回复:删除本条。

质疑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项目负责人:3、 (略) 级及以上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颁发文件。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的荣誉进三年来已经取消, (略) 也委托政府部门和物业协会和清洗保洁协会在颁发个人荣誉。本次招标文件只要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荣誉,排斥了很多企业失分。建议修改为:3、 (略) 级及以上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或物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颁发文件。

回复二:本条不予修改,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3、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修改如下:(1)企业业绩:具有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15分。修改为:“具有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满分20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修改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

更正日期:2024年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星河国际新座6-1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C0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新城实验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4元/每人/每月”修改为“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4.73元/每人/每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与此有关政策性费用相应调整。

2、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做以下回复:

质疑一、招标文件第53页,企业实力第2条“2、投标人所服务的 (略) 级或以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动类或诚信类荣誉的,每提供一类得3分,本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略) 级或以上的政府主管部门并未对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颁发过劳动类或诚信类荣誉,我司认为该项条件有违公平竞争原则。我单位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所服务的 (略) 级或以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物业类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或颁奖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回复:删除本条。

质疑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项目负责人:3、 (略) 级及以上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颁发文件。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的荣誉进三年来已经取消, (略) 也委托政府部门和物业协会和清洗保洁协会在颁发个人荣誉。本次招标文件只要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荣誉,排斥了很多企业失分。建议修改为:3、 (略) 级及以上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或物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或表彰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颁发文件。

回复二:本条不予修改,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3、技术资信评审评分表修改如下:(1)企业业绩:具有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满分15分。修改为:“具有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类物业管理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满分20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修改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

更正日期:2024年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星河国际新座6-1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高成美(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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