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时间 | 2024-01-17 23:46: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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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洋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 / ; 2.3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海关监管设备,包括放射性计量仪、污染检测仪等,包括部分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交货地点:徐圩新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共60天(分2批次供货,其中第1批次于中标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第2批次于*方确认需求后30天到货);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 质保期:1年; 2.8 最高投标限价:130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123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口岸监管设备设施类似业绩。 注: (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已开具发票额可小于合同额。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4. 推荐品牌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为: / 。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 5. 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5.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2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3 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 评标办法 6.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6.2 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3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 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7.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 2023 年12月 29 日。 7.2 获取方式:投标人“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获取;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 (略) 工作人员:朱乐*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4时15分。 8.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交易模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 8.3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26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投标人务必登*“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投标人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招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活动。 5.准备及参与招标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 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加密或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 | |||||||||||||||||||||||||||||||||||||||||||||||||||||||||||||||||||||||||||||||||||||||||||||||||||||||||||||||
澄清答疑内容 | 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W- (略) -*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招标文件的规定,连云港徐圩 (略) 的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2、资格后审不合格名单及原因
3、废标及原因
4、报价修正
5、所有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6、拟确定中标人:江苏 (略)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4-01-17日起,至2023-01-22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本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 (略) 代理公司:江苏方洋 (略) 2024年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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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洋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2.2 标段划分: / ; 2.3 招标范围:采购一批海关监管设备,包括放射性计量仪、污染检测仪等,包括部分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4 交货地点:徐圩新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共60天(分2批次供货,其中第1批次于中标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第2批次于*方确认需求后30天到货);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 质保期:1年; 2.8 最高投标限价:130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123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3年05月至2023年10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口岸监管设备设施类似业绩。 注: (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发票扫描件,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已开具发票额可小于合同额。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4. 推荐品牌及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推荐品牌为: / 。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 5. 资格审查 提供有效的: 5.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2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3 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 评标办法 6.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6.2 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6.3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 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投票结果少数服从多数。
7.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 2023 年12月 29 日。 7.2 获取方式:投标人“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获取;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7.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 (略) 工作人员:朱乐*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4时15分。 8.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交易模式,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 8.3 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26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投标人务必登*“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投标人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签到并对各自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登*、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招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活动。 5.准备及参与招标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 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加密或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 | |||||||||||||||||||||||||||||||||||||||||||||||||||||||||||||||||||||||||||||||||||||||||||||||||||||||||||||||
澄清答疑内容 | 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W- (略) -*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招标文件的规定,连云港徐圩 (略) 的徐圩港区口岸扩大开放海关监管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候选人已经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情况
2、资格后审不合格名单及原因
3、废标及原因
4、报价修正
5、所有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6、拟确定中标人:江苏 (略)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自2024-01-17日起,至2023-01-22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本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 (略) 代理公司:江苏方洋 (略) 2024年1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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