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消防含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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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消防含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变更

瑞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项目消防(含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采购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项目消防(含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项目编号为:瑞国控建招字[2024]第006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第四章 评标标准 商务部分“履约能力”,已做调整,原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00万元<合同金额≤600万元(或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得3分;600万元<合同金额≤900万元(或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得5分;900万元<合同金额≤1200万元(或9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得8分;1200万元<合同金额(或*平方米<建筑面积)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多按五个业绩计算。
(评审依据:合同、消防验收意见书、业绩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单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最多五个业绩,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原件现场核查。)
2、投标人承担过消防分包项目或施 (略) 优业绩加2分,省优及以上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5分。(该奖项需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所委托的第三方颁发的,可累计加分)
评审依据: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不低于300万元必须满足项),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更改为: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00万元<合同金额≤600万元(或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得3分;600万元<合同金额≤900万元(或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得5分;900万元<合同金额≤1200万元(或9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得8分;1200万元<合同金额(或*平方米<建筑面积)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多按五个业绩计算。
(评审依据:合同、消防验收意见书、业绩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单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最多五个业绩,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原件现场核查。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承担过消防分包项目或施 (略) 优业绩加2分,省优及以上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5分。(该奖项需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所委托的第三方颁发的,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不低于300万元必须满足项),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按原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环路7号科技园˙示范园研发楼7楼
联系方式:周孟凡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 (略) 阳光小区A1栋2单元601
电  话:0792-*
电子函件:*@*26.com
3.监督单位
名 称: (略) 国有 (略) 经营管理部
地 址: (略) 市府西路5号
电 话:0792-*
(略) (略)
2024年01月17日
瑞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项目消防(含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采购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项目消防(含暖通、空调)专业分包工程
项目编号为:瑞国控建招字[2024]第006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第四章 评标标准 商务部分“履约能力”,已做调整,原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00万元<合同金额≤600万元(或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得3分;600万元<合同金额≤900万元(或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得5分;900万元<合同金额≤1200万元(或9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得8分;1200万元<合同金额(或*平方米<建筑面积)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多按五个业绩计算。
(评审依据:合同、消防验收意见书、业绩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单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最多五个业绩,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原件现场核查。)
2、投标人承担过消防分包项目或施 (略) 优业绩加2分,省优及以上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5分。(该奖项需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所委托的第三方颁发的,可累计加分)
评审依据: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不低于300万元必须满足项),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更改为: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300万元<合同金额≤600万元(或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得3分;600万元<合同金额≤900万元(或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90000 平方米),得5分;900万元<合同金额≤1200万元(或9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得8分;1200万元<合同金额(或*平方米<建筑面积)得1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最多按五个业绩计算。
(评审依据:合同、消防验收意见书、业绩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单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佐证,最多五个业绩,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原件现场核查。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承担过消防分包项目或施 (略) 优业绩加2分,省优及以上业绩加3分,本项最高得5分。(该奖项需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所委托的第三方颁发的,同一个业绩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相对应银行收款回执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不低于300万元必须满足项),销项发票、银行收款回执单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他按原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环路7号科技园˙示范园研发楼7楼
联系方式:周孟凡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 (略) 阳光小区A1栋2单元601
电  话:0792-*
电子函件:*@*26.com
3.监督单位
名 称: (略) 国有 (略) 经营管理部
地 址: (略) 市府西路5号
电 话:0792-*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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