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0线2#加热炉资本化大修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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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线2#加热炉资本化大修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

各潜在投标人,现就以下内容进行澄清说明:

一、非标设备验收条款说明

1.技术协议附件11设计、制造及质量控制标准总说明中,“卖方所供的非标设备验收,按本钢设备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保证实际非标设备单重不得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如投标人实际非标设备单重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含97%),则按商务合同中相关条款处罚”,相关条款为: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保证实际非标设备单重不得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含97%)。对于投标方提供的实际非标设备单重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含97%)时,并且经业主认定该非标设备在满足正常功能使用的前提下,约定如下:如果非标设备单重小于中标非标设备单重的97%(含97%),其责任将由投标方承担,且业主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即:按下列计算方式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即:(报价重量*97%-实际重量)×投标报价单价。投标方提供的实际非标设备单重超出投标报价单重,其超出部分业主不予调整。

说明:(1)实际重量:实际重量以*方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斤单为准,若无法检测重量的,则以非标设计图纸标注的非标设备重量为准。

(2)决算时按照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实际的非标设备重量复核。

二、技术附件内容修订

技术协议附件02 技术规格书第30页、31页、42页、43页基础自动化主要设备、加热炉L2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列表中的规格型号列内容全部删除,对应的品牌要求以附件12主要分包商和供应商清单内容为准。

特此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现就以下内容进行澄清说明:

一、非标设备验收条款说明

1.技术协议附件11设计、制造及质量控制标准总说明中,“卖方所供的非标设备验收,按本钢设备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保证实际非标设备单重不得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如投标人实际非标设备单重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含97%),则按商务合同中相关条款处罚”,相关条款为:本工程要求投标人保证实际非标设备单重不得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含97%)。对于投标方提供的实际非标设备单重小于投标报价单重的97%(含97%)时,并且经业主认定该非标设备在满足正常功能使用的前提下,约定如下:如果非标设备单重小于中标非标设备单重的97%(含97%),其责任将由投标方承担,且业主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即:按下列计算方式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即:(报价重量*97%-实际重量)×投标报价单价。投标方提供的实际非标设备单重超出投标报价单重,其超出部分业主不予调整。

说明:(1)实际重量:实际重量以*方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斤单为准,若无法检测重量的,则以非标设计图纸标注的非标设备重量为准。

(2)决算时按照约定的设备清单和实际的非标设备重量复核。

二、技术附件内容修订

技术协议附件02 技术规格书第30页、31页、42页、43页基础自动化主要设备、加热炉L2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列表中的规格型号列内容全部删除,对应的品牌要求以附件12主要分包商和供应商清单内容为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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