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外包租赁项目交易公告-变更
仙居县市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外包租赁项目交易公告-变更
(略) 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外包租赁项目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 (略) (略) 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进行公开外包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拟出租 (略) 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共计约163个停车位,(其中约50个车位属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员工免费专用,承租人需自行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协商相关事宜。)停车场停车收费设备设施已由招租人投入,后续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人负责。采用经营权外包方式租赁。
二、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三、停车场承租最低限价为:人民币 41245元/年。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三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一)承租人中标后,承租人为自然人时需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注册 (略) 并取得营业执照,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时需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增加停车场服务相关内容。
(二)承租人中标后需对停车场地额外增加有关设备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承租人应在停车场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场地,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停车场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场地范围、面积并认可租场地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承租人在该停车场地只允许经营停车收费项目,停车场地内的地面、墙面维护保养以及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经营所需的设备安装、供电、供水、宽带网络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经营其他项目,不得违法经营。
(五)停车收费必须按仙居县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标违规收费。
(六)承租期内停车场承租人需保证1人专职人员进行看管、维护、保洁。停车场严禁使用明火。停车场内的公共秩序由承租人负责管理(如场地卫生、车辆乱停、车辆刮擦、物品乱放等)。
(七)停车场承租期间,如因政府需要或招租人改变场地用途等原因,招租人有权收回停车场经营使用权,此时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赁费用(不计息),承租人无条件服从。除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不计息)外,招租人不负责与其相关的一切其它费用。如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自然灾害等影响需暂停收费的承租人无条件服从。
(八)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停车场产生投诉举报事件或被相关卫生、消防、安全等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由此对招租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租人按2000元/次扣除承租人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金中扣除。
(九)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数据归招租人所有,未经招租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若有违反,经查证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除违约金处罚。如今后政府需上传相关数据或对接平台,由承租人负责上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五、本标的物原租户享有承租优先权。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办法: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29日17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意向承租人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账号:*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 9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 (略) 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 (略)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6-*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 (略)
联 系 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2024年1月18 日
(略) 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外包租赁项目公告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 (略) (略) 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进行公开外包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拟出租 (略) 民广场地下停车场经营权,共计约163个停车位,(其中约50个车位属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员工免费专用,承租人需自行与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协商相关事宜。)停车场停车收费设备设施已由招租人投入,后续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人负责。采用经营权外包方式租赁。
二、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房屋以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如招租人因原承租人原因迟延交付房屋的,承租人同意迟延开始使用,并不追究招租人迟延交付的责任。五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续租三年,租金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三、停车场承租最低限价为:人民币 41245元/年。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从第三年开始按上一年基数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一)承租人中标后,承租人为自然人时需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注册 (略) 并取得营业执照,承租人为企业法人时需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增加停车场服务相关内容。
(二)承租人中标后需对停车场地额外增加有关设备设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承租人应在停车场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察看拟租赁场地,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对本招租文件如有质疑须在租赁停车场出租竞价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已经了解租赁场地范围、面积并认可租场地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对此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四)承租人在该停车场地只允许经营停车收费项目,停车场地内的地面、墙面维护保养以及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经营所需的设备安装、供电、供水、宽带网络等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得经营其他项目,不得违法经营。
(五)停车收费必须按仙居县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收费,不得超标违规收费。
(六)承租期内停车场承租人需保证1人专职人员进行看管、维护、保洁。停车场严禁使用明火。停车场内的公共秩序由承租人负责管理(如场地卫生、车辆乱停、车辆刮擦、物品乱放等)。
(七)停车场承租期间,如因政府需要或招租人改变场地用途等原因,招租人有权收回停车场经营使用权,此时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赁费用(不计息),承租人无条件服从。除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不计息)外,招租人不负责与其相关的一切其它费用。如遇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自然灾害等影响需暂停收费的承租人无条件服从。
(八)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停车场产生投诉举报事件或被相关卫生、消防、安全等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由此对招租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租人按2000元/次扣除承租人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金中扣除。
(九)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数据归招租人所有,未经招租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若有违反,经查证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除违约金处罚。如今后政府需上传相关数据或对接平台,由承租人负责上传,相关费用由承租人全部承担。
五、本标的物原租户享有承租优先权。
六、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价。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七、招租办法:标的物另设有保留价,详见招租文件。
八、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29日17 时00分报名截止前,持营业执照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台州新远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6-*。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租文件、招租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 万元,意向承租人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价保证金。
2.竞价保证金形式: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意向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行号:*;账号:*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 (略) 。
3.对于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的形式递交或未能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的,招租人将视为不响应竞价而予以拒绝其竞价。
九、竞价时间及地点
1.参加竞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 9 时00 分;
2.竞价地点为:台州新远 (略) 开标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逾期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竞价的,取消竞价资格。
十、联系方式
招租人:仙居县乐安 (略)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6-*
招租代理:台州新远 (略)
联 系 人:顾烨
联系电话:0576-*
2024年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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