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水吉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评价探矿权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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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水吉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评价探矿权的变更公告

通公-KQ〔2024〕003号(变更)

受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2024年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了《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水吉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评价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通公-KQ〔2024〕003号)。现依据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交易变更委托书》(通市自然资矿委字[2024]3号)的要求,现就原出让公告中内容变更如下:

一、在“十一、注意事项”中增加:

“(三)多目标管理要求

1.勘查过程中,必须实施绿色勘查。

2.遵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勘查过程中造成土地、环境破坏的,必须按规定实施修复。

3.勘查过程中,必须履行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原公告内容(三)(四)修改为(四)(五)。

二、原出让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8日

通公-KQ〔2024〕003号(变更)

受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2024年1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了《辉南县金川镇黄泥岗村水吉泉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评价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通公-KQ〔2024〕003号)。现依据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出让交易变更委托书》(通市自然资矿委字[2024]3号)的要求,现就原出让公告中内容变更如下:

一、在“十一、注意事项”中增加:

“(三)多目标管理要求

1.勘查过程中,必须实施绿色勘查。

2.遵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勘查过程中造成土地、环境破坏的,必须按规定实施修复。

3.勘查过程中,必须履行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

原公告内容(三)(四)修改为(四)(五)。

二、原出让公告中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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