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部分(8分) 1、设计负责人(1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加0.4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3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 0.3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加 0.4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 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3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结构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加0.4分。具有结构专业正高级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加0.4分,具有给排水专业正高级职称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电气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电气专业高级职称加0.4分,具有电气专业正高级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6、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暖通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暖通专业高级职称加0.4分,具有暖通专业正高级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7、造价总负责人(1人) 需要具备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职称加0.4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正高级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8、景观负责人(1人) 具有景观专业中级职称得0.3分,具有景观专业高级职称得0.4分,具有景观专业正高级职称得0.5分,本项最高得0.5分。 9、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道路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得0.3分,具有道路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得0.4分,具有道路工程类专业正高级职称得0.5分,本项最多得0.5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8分。 (所提供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以提供的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为准。) 二、施工部分(4分) 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得0.5分,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加0.3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0.5 分,本项最高得1分。 2、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其他配备人员专业种类是否齐全、人数是否合理、是否满足项目建设及进度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价。优得 3分,良得1.5 分,差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4分。 注:1、上述所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合同,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 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2、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相关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