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教室家具合同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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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教室家具合同招标变更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教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拟对SZCG*-A 大学教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教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3,795,670.00元

中标供应商: (略) 万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本次追加采购的家具均为原合同内的家具,且单价与原合同维持一致,追加采购金额为221,060元,占原合同金额比约5.8%,总计金额未超过原计划金额,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拟补充采购货物清单如下,单价、技术参数等其它要求均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序号

货物名称

原合同数量

追加数量

单位

原合同单价(元)

追加小计(元)

3

教学座椅

452

39

1070.00

41730.00

4

报告厅座椅

39

21

980.00

20580.00

5

电脑桌

615

55

800.00

44000.00

6

电脑椅

615

255

450.00

*.00

合计

*.00

二、原计划安装的以下家具由于实际交付的场地可用空间不足,无法容纳这些家具,因此为了避免造成闲置浪费,经与供应商协商对部分产品进行核减,核减金额94,650元,占原合同金额比约2.5%。


序号

货物名称

原合同数量

核减数量

单位

原合同单价(元)

核减小计(元)

1

阶梯教室座椅1

1551

81

900.00

72900.00

2

阶梯教室座椅2

168

25

870.00

21750.00

合计

94650.00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场地实际交付的可用空间和前期图纸规划不同,根据最新的空间规划,实际安装和摆放的家具数量与场地前期规划的数量发生了变化,部分场地也涉及较大的工程改造或修补,因此原先规划的产品不适用,属于在前期规划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现家具进行核减和追加,核减和追加家具的需求是基于实际场地交付后的情况和用户部门根据需求对布置使用场地的最佳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地址: (略) 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联系电话:*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教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拟对SZCG*-A 大学教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教室家具项目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3,795,670.00元

中标供应商: (略) 万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本次追加采购的家具均为原合同内的家具,且单价与原合同维持一致,追加采购金额为221,060元,占原合同金额比约5.8%,总计金额未超过原计划金额,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定。拟补充采购货物清单如下,单价、技术参数等其它要求均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序号

货物名称

原合同数量

追加数量

单位

原合同单价(元)

追加小计(元)

3

教学座椅

452

39

1070.00

41730.00

4

报告厅座椅

39

21

980.00

20580.00

5

电脑桌

615

55

800.00

44000.00

6

电脑椅

615

255

450.00

*.00

合计

*.00

二、原计划安装的以下家具由于实际交付的场地可用空间不足,无法容纳这些家具,因此为了避免造成闲置浪费,经与供应商协商对部分产品进行核减,核减金额94,650元,占原合同金额比约2.5%。


序号

货物名称

原合同数量

核减数量

单位

原合同单价(元)

核减小计(元)

1

阶梯教室座椅1

1551

81

900.00

72900.00

2

阶梯教室座椅2

168

25

870.00

21750.00

合计

94650.00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由于场地实际交付的可用空间和前期图纸规划不同,根据最新的空间规划,实际安装和摆放的家具数量与场地前期规划的数量发生了变化,部分场地也涉及较大的工程改造或修补,因此原先规划的产品不适用,属于在前期规划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现家具进行核减和追加,核减和追加家具的需求是基于实际场地交付后的情况和用户部门根据需求对布置使用场地的最佳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地址: (略) 龙岗区龙翔大道2001号

联系电话:*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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