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综合体地面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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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综合体地面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田园综合体地面停车场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田园综合体地面停车场项目

二、项目编号:E*3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

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等;

(5)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财务报告、信用报告、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牵头人上传至牵头人诚信库”。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09:0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前”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00前”;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信用)标中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信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6、其它有关联合体要求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答疑变更文件)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领取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答疑变更文件),在其基础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城投 (略)

地 址: (略) 宛城区汉冶街道张衡路与理想路交叉口东南角金苑如意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7-*

监督单位: (略) 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工业路66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 (略)

地 址: (略) 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 (略) 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

田园综合体地面停车场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田园综合体地面停车场项目

二、项目编号:E*3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

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等;

(5)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财务报告、信用报告、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牵头人上传至牵头人诚信库”。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变更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2)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09:00(北京时间)”;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前”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9:00前”;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信用)标中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信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6、其它有关联合体要求以变更后的招标文件(答疑变更文件)为准,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领取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答疑变更文件),在其基础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城投 (略)

地 址: (略) 宛城区汉冶街道张衡路与理想路交叉口东南角金苑如意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7-*

监督单位: (略) 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工业路66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 (略)

地 址: (略) 示范区鼎盛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 (略) 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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