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2023年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零陵区2023年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零陵区2023年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打分 |
”变更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打分 | 偏差率大于0: 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1.5分。偏差率等于0: 报价分为100 分; 偏差率小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1分计算。 (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取值) |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变更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 标 人: (略) 零陵区林业局
地 址: (略) 零陵区新街32号
联 系 人: 唐新国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 (略)
地 址: (略) 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项目负责人: 孙小英、孙佳琪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负责人)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零陵区2023年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更正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打分 |
”变更为“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打分 | 偏差率大于0: 偏差率从0开始每递升1%减1.5分。偏差率等于0: 报价分为100 分; 偏差率小于0:偏差率从0开始每降1%减1分计算。 (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取值) |
”;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09时30分”变更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0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 标 人: (略) 零陵区林业局
地 址: (略) 零陵区新街32号
联 系 人: 唐新国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 (略)
地 址: (略) 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项目负责人: 孙小英、孙佳琪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即为该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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