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农民公寓续建工程设计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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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农民公寓续建工程设计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00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东海镇乌坎村农民公寓续建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编辑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一章磋商邀请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2)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因编辑有误,

现更正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略)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第1条资格审查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现更正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略)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以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也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1)。

5、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东海镇东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 602号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660-*

广东 (略)

2024年01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00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东海镇乌坎村农民公寓续建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编辑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一章磋商邀请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2)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因编辑有误,

现更正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略)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第1条资格审查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现更正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略) ,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4、以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也可以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文本(详见附件1)。

5、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东海镇东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 602号

联系方式:0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660-*

广东 (略)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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