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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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终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因项目调整,现经招标人确认,终止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终止招标公告.jpg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④种形式之一提交(②、③、④为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

①现金形式:/

②银行保函形式:指电子银行保函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要求: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 (略)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指电子担保保函或纸质担保保函形式,要求同②。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指电子保险保函或纸质保险保函形式,要求同②。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③采用纸质保函形式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二、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步修改。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福建 (略)

2024年1月2日


附件:
补充通知.jpg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按《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的文件精神,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特许经营权授予及监管协议》以本次补充通知(二)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重新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31日9时00分00秒。

三、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步修改。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福建 (略)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及监管协议(终稿).docx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终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因项目调整,现经招标人确认,终止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终止招标公告.jpg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④种形式之一提交(②、③、④为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

①现金形式:/

②银行保函形式:指电子银行保函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要求: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需按《关于进 (略) (略) 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8月23日发布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电子保函试运行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站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指电子担保保函或纸质担保保函形式,要求同②。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指电子保险保函或纸质保险保函形式,要求同②。

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 (略) 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 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应予以曝光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③采用纸质保函形式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二、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步修改。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福建 (略)

2024年1月2日


附件:
补充通知.jpg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按《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的文件精神,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特许经营权授予及监管协议》以本次补充通知(二)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重新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31日9时00分00秒。

三、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步修改。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招标代理:福建 (略)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略) 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及监管协议(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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