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道路勤务用车服务采购第三次文件补遗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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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道路勤务用车服务采购第三次文件补遗书1

致各报价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的“租赁道路勤务用车服务”询价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人对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公布如下:

一、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均推迟一天至2024年1月27日上午9点30分止。

二、第一篇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五点“报价要求”最高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元”修改为“人民币*元”。第七点“报价文件获取方式”中“2024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修改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第二篇租赁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参数要求。

修改前:

序号

租赁

车辆

租赁数量(辆)

暂定使用月限(月)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辆/月)

报价履约保证金(万元)

项目总预算(万元)

1

轻型普通货车(双排5座皮卡车)

11

3

0.4

0.264

13.2

修改后:

序号

租赁

车辆

租赁数量(辆)

暂定使用月限(月)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辆/月)

报价履约保证金(万元)

项目总预算(万元)

1

轻型普通货车(双排5座皮卡车)

11

6

0.4

0.528

26.4

四、第三篇询价采购须知的第二点“资金来源”中,采购项目最高控制总金额为:“人民币*元”修改为“人民币*元”。

第三篇询价采购须知的第三点“报价履约保证金”中,报价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2640元)”修改为“人民币*仟元整(¥5280元)”。

五、报价文件中“二、报价文件”中“自然月3”修改为“自然月6”。

项目管理单位:福州星宇高速公路 (略)

日期:2024年1月19日

致各报价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的“租赁道路勤务用车服务”询价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人对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公布如下:

一、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评审时间均推迟一天至2024年1月27日上午9点30分止。

二、第一篇询价采购文件中第五点“报价要求”最高控制金额为“人民币*元”修改为“人民币*元”。第七点“报价文件获取方式”中“2024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修改为“2024年1月18日至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第二篇租赁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参数要求。

修改前:

序号

租赁

车辆

租赁数量(辆)

暂定使用月限(月)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辆/月)

报价履约保证金(万元)

项目总预算(万元)

1

轻型普通货车(双排5座皮卡车)

11

3

0.4

0.264

13.2

修改后:

序号

租赁

车辆

租赁数量(辆)

暂定使用月限(月)

最高单价限价(万元/辆/月)

报价履约保证金(万元)

项目总预算(万元)

1

轻型普通货车(双排5座皮卡车)

11

6

0.4

0.528

26.4

四、第三篇询价采购须知的第二点“资金来源”中,采购项目最高控制总金额为:“人民币*元”修改为“人民币*元”。

第三篇询价采购须知的第三点“报价履约保证金”中,报价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2640元)”修改为“人民币*仟元整(¥5280元)”。

五、报价文件中“二、报价文件”中“自然月3”修改为“自然月6”。

项目管理单位:福州星宇高速公路 (略)

日期: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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