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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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略) 交控 (略)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采购变更公告

1、原公告2.3款“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指点。”

变更为“服务地点: (略) 境内。”

2、原公告2.1“采购范围: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按照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销毁视频和注销证明材料等。”

变更为“采购范围: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3、原公告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销毁视频和注销证明材料等。”

变更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3、增加:“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请各供应商与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 (略)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停车场进口处,采购人统一安排踏勘现场。联系人:魏援,联系电话:*。

(2)踏勘现场所需交通工具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478台(套)固定资产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0未到场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踏勘现场,由此带来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新公告如下: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略) 交控 (略)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1.2采购人: (略) 交控 (略)

1.3项目概况: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包括仪器设备、电子产品、车辆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2.3服务地点: (略) 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请各供应商与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 (略)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采购人统一安排踏勘现场。

(2)踏勘现场所需交通工具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供应商自信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0未到场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踏勘现场,由此带来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资质强制性要求;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租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 (略) 路达 (略)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19

行号:*

咨询电话:0971-*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出具,由该银行的上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原件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本项目按照供应商最终报价由高至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3名(可供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

5.2采购人首先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6.报名方式

6.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时间除外,下同),须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册(详见公告后附件)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的扫描(PDF格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3.com。供应商请将款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路达 (略)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6.2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28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上发布。

9.其他

9.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金额为:15000.00元。

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 (略) 路达 (略)

纳税识别号:*822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地址电话: (略) 城中区创业路128号办公楼5楼505室,0971-*

9.2报价轮次:不限轮次

9.3报价规则:

(1)遵循“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规则。供应商在现场以背靠背的形式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由现场主持人统一公布第一轮报价;第二轮以第一轮最高的报价为起始价,第三轮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起始价,以此类推,直至供应商没有新的报价为止。以最终轮次报价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2)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低于起始报价时,相关响应无效。现场所有的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均未超过起始报价时,现场主持人宣布本次采购失败。

(3)供应商应自行决定其报价,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当有其他供应商报出更高价后,其报价自然失效。

(4)当最终轮次报价最高者数量大于等于2时,评审小组允许供应商再一轮报价,报价较高者优先;若无供应商重新报价,则以递交响应文件签到表上签到时间较早的供应商优先。

(5)报价方式:含税价。

(6)加价幅度:≥0.2万元。

(7)起始报价:92万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交控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6楼

邮编:*

联系人:魏援

电话:097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路达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联 系 人:张怡

邮 编:*

电 话:0971-*

邮 箱:*@*63.com

2024年01月19日

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采购变更公告附件.docx


信息来源:http://**_1/*.html

(略) 交控 (略)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采购变更公告

1、原公告2.3款“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指点。”

变更为“服务地点: (略) 境内。”

2、原公告2.1“采购范围: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按照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销毁视频和注销证明材料等。”

变更为“采购范围: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3、原公告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车用天然气气瓶的销毁视频和注销证明材料等。”

变更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3、增加:“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请各供应商与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 (略)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停车场进口处,采购人统一安排踏勘现场。联系人:魏援,联系电话:*。

(2)踏勘现场所需交通工具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478台(套)固定资产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0未到场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踏勘现场,由此带来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新公告如下: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略) 交控 (略)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1.2采购人: (略) 交控 (略)

1.3项目概况: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包括仪器设备、电子产品、车辆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交控 (略) 及各子公司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478台(套)进行报废处置(清单详见公告后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报废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固定资产478台(套)全部报废手续,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报废车辆的注销证明、报废回收证明等。

2.3服务地点: (略) 境内。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5踏勘现场: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1)请各供应商与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 (略)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采购人统一安排踏勘现场。

(2)踏勘现场所需交通工具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由此产生的费用供应商自信承担。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2024年1月25日上午09:00未到场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踏勘现场,由此带来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依法设立,具有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组成;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资质强制性要求;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租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 (略) 路达 (略)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19

行号:*

咨询电话:0971-*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供应商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出具,由该银行的上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原件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本项目按照供应商最终报价由高至低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3名(可供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时,以实际数量推荐)。

5.2采购人首先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6.报名方式

6.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时间除外,下同),须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信息登记册(详见公告后附件)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的扫描(PDF格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3.com。供应商请将款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路达 (略)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6.2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1428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上发布。

9.其他

9.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金额为:15000.00元。

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 (略) 路达 (略)

纳税识别号:*822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

地址电话: (略) 城中区创业路128号办公楼5楼505室,0971-*

9.2报价轮次:不限轮次

9.3报价规则:

(1)遵循“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规则。供应商在现场以背靠背的形式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由现场主持人统一公布第一轮报价;第二轮以第一轮最高的报价为起始价,第三轮以第二轮最高报价为起始价,以此类推,直至供应商没有新的报价为止。以最终轮次报价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2)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低于起始报价时,相关响应无效。现场所有的供应商的第一轮报价均未超过起始报价时,现场主持人宣布本次采购失败。

(3)供应商应自行决定其报价,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当有其他供应商报出更高价后,其报价自然失效。

(4)当最终轮次报价最高者数量大于等于2时,评审小组允许供应商再一轮报价,报价较高者优先;若无供应商重新报价,则以递交响应文件签到表上签到时间较早的供应商优先。

(5)报价方式:含税价。

(6)加价幅度:≥0.2万元。

(7)起始报价:92万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交控 (略)

地址: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6楼

邮编:*

联系人:魏援

电话:097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路达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文景街26号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联 系 人:张怡

邮 编:*

电 话:0971-*

邮 箱:*@*63.com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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