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答疑文件02号
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答疑文件02号
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答疑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
问题 1: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的“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PMP项目管理证书,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含)以上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所附证明材料为中标(中选)通知书(如有)或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或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所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书面材料未注明其为项目负责人,但能体现其为具体负责智慧博物馆建设的实施开发、系统集成、管理、质量、进度等一系列全过程服务的唯一责任人,可认定其为项目负责人。” 此处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是否必须是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4类似业绩要求”提及的业绩,还是符合评分表要求的业绩即可?
回复:项目负责人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对其无业绩证明要求。
问题 2:招标文件的评分表中的“供应商综合能力评审-软件全面性”规定: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数字资产管理系统、藏品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智慧导览系统、智慧票务系统、运营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著名称须关键字一致),每提供一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名称是各个申请单位自行命名的,不同项目对于系统的命名也不相同,很多不同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是指向同样的系统,评分中要求软著名称关键字必须一致,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与关键字要求的软著系统内容相同就可以。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中《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评分表》要求执行。
问题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20(4)招标文件中*方根据《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任务书》(含技术要求)如涉及设备材料供应方资质要求及其他认证要求是中标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采购相应材料设备的要求,也是招标人验收材料设备的要求,不作为投标门槛要求或评审标准。”
此处是否可理解为《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任务书》及其附件《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品牌备选表》提及的各类证明如厂家授权、截图、检测报告、软著等材料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中标后再提供?
此处规定是否与《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评分表》中“技术和服务方案评审(40分)-技术起评分”矛盾?
3)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要求比对明细响应/偏离表》的注“4.供应商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而又无相关资料证实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指标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做负偏离处。”这两处表述是否矛盾?
回复:本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任务书》及其附件《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品牌备选表》提及的各类材料。
问题 4:《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品牌备选表》的“应用系统配套设备清单”中“三藏品保存环境监测系统4室内型大气有机挥发物总量VOC温湿度合一监测终端”主要技术参数“※5.湿度测量:测量范围:0~100%RH;显示分辨率:0.05%RH;测量准确度:±2%RH@(40%~80%RH);±6%RH@(80%~90%RH);”。此处“※”号是什么标记?是否是重要参数?
回复:此处为一般参数,非重要参数。
问题 5:IT设备框式核心交换机及集中存储服务器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仅华为可以满足要求;应用服务器及数据库服务器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仅神锟泰(厦门) (略) 满足要求。
回复:市场上存在多家厂商满足招标参数的产品,设备核心参数满足多家供应商可参与。
招标人: 四川文投名 (略)
2024年1月18日
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答疑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
问题 1: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的“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PMP项目管理证书,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十二个月(含)以上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所附证明材料为中标(中选)通知书(如有)或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或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所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若书面材料未注明其为项目负责人,但能体现其为具体负责智慧博物馆建设的实施开发、系统集成、管理、质量、进度等一系列全过程服务的唯一责任人,可认定其为项目负责人。” 此处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是否必须是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4.4类似业绩要求”提及的业绩,还是符合评分表要求的业绩即可?
回复:项目负责人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格要求,对其无业绩证明要求。
问题 2:招标文件的评分表中的“供应商综合能力评审-软件全面性”规定: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数字资产管理系统、藏品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智慧导览系统、智慧票务系统、运营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著名称须关键字一致),每提供一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名称是各个申请单位自行命名的,不同项目对于系统的命名也不相同,很多不同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是指向同样的系统,评分中要求软著名称关键字必须一致,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与关键字要求的软著系统内容相同就可以。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中《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评分表》要求执行。
问题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20(4)招标文件中*方根据《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任务书》(含技术要求)如涉及设备材料供应方资质要求及其他认证要求是中标人中标且签订合同后采购相应材料设备的要求,也是招标人验收材料设备的要求,不作为投标门槛要求或评审标准。”
此处是否可理解为《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任务书》及其附件《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品牌备选表》提及的各类证明如厂家授权、截图、检测报告、软著等材料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中标后再提供?
此处规定是否与《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项目评分表》中“技术和服务方案评审(40分)-技术起评分”矛盾?
3)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要求比对明细响应/偏离表》的注“4.供应商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参数而又无相关资料证实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指标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做负偏离处。”这两处表述是否矛盾?
回复:本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任务书》及其附件《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品牌备选表》提及的各类材料。
问题 4:《四川名人馆智慧博物馆一体化服务主要设施设备及材料品牌备选表》的“应用系统配套设备清单”中“三藏品保存环境监测系统4室内型大气有机挥发物总量VOC温湿度合一监测终端”主要技术参数“※5.湿度测量:测量范围:0~100%RH;显示分辨率:0.05%RH;测量准确度:±2%RH@(40%~80%RH);±6%RH@(80%~90%RH);”。此处“※”号是什么标记?是否是重要参数?
回复:此处为一般参数,非重要参数。
问题 5:IT设备框式核心交换机及集中存储服务器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仅华为可以满足要求;应用服务器及数据库服务器参数具有唯一指向性,仅神锟泰(厦门) (略) 满足要求。
回复:市场上存在多家厂商满足招标参数的产品,设备核心参数满足多家供应商可参与。
招标人: 四川文投名 (略)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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