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废标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废标公告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雄鹿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的委托,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 (略) 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 (略) 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960号
3、项目编号:商示财公开-2023-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34.*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28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开标席位十二
四、废标原因
资格性审查中, (略) (略) (略) (略) 因投标IP地址一致,剩余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无法正常开展评审活动,故本项目做废标处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废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大厦6楼
代理机构:河南雄鹿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0-*
地 址: (略) 睢阳区 (略) 路向南200米路 (略) 1号楼3楼东户
河南雄鹿 (略)
2024年01月19日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废标公告
河南雄鹿 (略)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的委托,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 (略) 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 (略) 第一实验小学星林路校区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3〕960号
3、项目编号:商示财公开-2023-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334.*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28日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开标席位十二
四、废标原因
资格性审查中, (略) (略) (略) (略) 因投标IP地址一致,剩余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无法正常开展评审活动,故本项目做废标处理,择期重新开展采购程序。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废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大厦6楼
代理机构:河南雄鹿 (略)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0-*
地 址: (略) 睢阳区 (略) 路向南200米路 (略) 1号楼3楼东户
河南雄鹿 (略)
2024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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