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备设施(图书)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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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备设施(图书)招标变更



投诉人: (略) 北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文萃路249号

法定代表人:赵庆国

委托代理人:周文伟,电话: 点击查看>>

被投诉人: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蓝天路2 (略) (略) A座1002室

法定代表人:黄少武    电话:0898- 点击查看>>

投诉人于2016年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项目编号:HNZY * R) (略) (略) 提出质疑,投诉人投诉称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回复函, (略) (略) 辩称于 * 日作出回复,已经多次联系投诉人 (略) 北 (略) 的委托代理人未果,而后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遂于2016年2月 (略) 投诉。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局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投诉称:

一、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事实依据是: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样品清单(涉及200本样品书),且标明“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证明招标文件指定的样品书清单与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不一定相同, (略) 的无效投标评判依据,实属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招标文件的评审规定自相矛盾,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事实依据是:招标文件20. (略) 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靠后的前二名为备选中标候选投标人。但招标文件第19.1、2条评审规则又注明: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

三、 (略) 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图 (略) 业的法律规定,应予取消。事实依据是:政府采购中的货物样品(不是指定样品)是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它或者是从整批商品中抽取出来作为对外展示模型和产 (略) 需;或者在大批量生产前根据商 (略) 由生产制作、加工而成,并将生产出的样品标准作为买卖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标准。但图书是国 (略) 业,图书的出版(生产)、发行(销售) (略) 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规定,也即国内任何 (略) (略) 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否则即为非法出版物,完全 (略) 谓的指定样品作为图书商品对外展示模型和产 (略) 需或作为买卖交易中图书商品的交付标准。 (略) 的实质性要求有违背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

四、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没有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能够完全响应投标文件,也没有任何供应商可以依法中标。事实依据是:即便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样品清单(根据目录的区属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特点,本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和教师备课而确定的本清单)执行,按照投标样品的一般合法规定,总计200种样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每种最高5个副本, (略) 学校, (略) 要求的近20万册图书, (略) 文件让潜在供应商如何响应。

五、招标结果三家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深 (略) 、 (略) 市 (略) 依法不具备合格中标人资格。事实依据是: (略) 市 (略) 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深 (略) 、 (略) 市 (略)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均已过期,依法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条件。

被投诉人辩称:

一、关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样品清单(涉及200本样品书),且标明“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的问题。 (略) 根据本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和教师备课 (略) 配书,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本项目预算247.48万元整,要求提供200本样书,是对采购图书质量以及是否为正版书籍的估测,也是对投标人在短期内供货配书能力的考量,且采购人实际需要采购的图书有 点击查看>> 册,投标样品清单也只列出了书名并要求为2010年后(含)出版的,并末设定 (略) (略) 方,招标文件对每一个潜在供应商都是平等的,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均可参加,不存在排他性。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评审规定自相矛盾,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的问题。 (略) ,第一次于 * 日发售采购文件后,投标人对 (略) 质疑。 (略)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已做调整修改,在采购文件第8页19、(一)评审规则(2)评标办法(3)评标步骤的相关内容字体已做加粗,在开标过程中,相关的评分标准也和专家解释说明过。

三、 (略) 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图 (略) 业的法律规定的问题。 (略) 不同时段的实际教学和阅读需求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师备课 (略) 配书。要求提供样品是对采购图书质量以及是否为正版书籍的估测,也是对投标人在短期内供货配书能力的考量。 (略) 经济活动中,由于 (略) (略) 方出版(生产)、发行(销售)同类图书的质量不尽相同,而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符合采购 (略) 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因此通过投标人提供 (略) 评判优劣是合理合法也是最直接的方法。

四、 (略) 文件的采购需求,没有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能够完全响应投标文件,也没有任何供应商可以依法中标的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 (略) 分 用户需求”中的样品图书清单已清晰罗列,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 日14:40,投诉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就认为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没有事实依据。

五、关于招标结果三家中标候选人不具备合格中标人资格的问题。本项目招 (略) 分(投标邀请函)二中载明: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提供原 (略) 备检)。按投标文件要求 * 日三家投标人已提 (略) 备检,并经评审专家确认。

本局查明:

一、 * 日, (略) (略) (略) 设备设施(图书)招标公告, (略) 文件的时间期限为 * 日至 *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的时间为 * 日14时40分。 (略) 。

二、采 (略) 分(用户需求书)二中载明:投标样品清单是根据目前的区属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特点,本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和教师备课需求而确定的本清单;《 (略)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略) 的意见,学校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阶段、不同年级学生的阅读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培养和教师备课需求确定实际采购图书清单。

四、采 (略) 分(用户需求书)二中载明: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样品清单提供投标样书,提供样品共200本,如末提供或某一投标样品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 (略)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中说明“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的目的, (略) 教育教学的实际 (略) 配置图书, (略) 的需求情况下,给学校自 (略) 分图书的余地,也体现出了中标供应商更优效的服务。

    五、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的开标情况载明: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止: * 日14时40分,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样品,分别是 (略) 市 (略) 、 (略) 市 (略) 、深 (略) 。

    六、资格审查表中载明: (略) 市 (略) 、 (略) 市 (略) 、深 (略) 提交的响应文件, (略) 审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略) 文件要求。

七、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的投标企业报名表中列明了投诉人已经报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八、采 (略) 分(投标人须知)19.3中载明: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步骤: (略) 初步评审,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后报价相同的,按图书折扣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此类推, (略) 推荐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供应商;20.1中又载明: (略) 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靠后的前二名为备选中标候选投标人。

九、本 (略) 评审,最后推荐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 (略) ,投诉人未经就此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因此,本局不给予支持。

十、《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 (略)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 (略) 负责, (略) 下列职责:(一) (略) 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

十一、《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 (略) (略) 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略) , (略) 文件收受人。

十二、《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予废标, (略) 。

本局认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本次采购文件标明“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样品清单提供投标样书,提供样品共200本,如末提供或某一投标样品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及“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并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为247.48万元整, (略) (略) ,要求提供200本样书是对采购图书质量的一种参考,且采购文件针对每个供应商都是平等的,不存在排他性。

二、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际上投诉人未提交响应文件,《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 (略)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 (略) 负责, (略) 下列职责:(一) (略) 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因此,投诉人在没 (略) 评审前就认为没有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能够响应投标文件没有事实依据。

三、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 (略) 中小学。 (略) 不同阶段的实际教学和阅读需求不同, (略) 的需求情况下,给学校自 (略) 分图书的余地,让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师备课实际需求来灵活配置图书,更能突显出图书项目采购的目的,从而也要求了供应商要给予提供更优效的服务,因此在确保样书图书质量的情况下,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清单 (略) 报 (略) 供货,说明清楚,采购需求明确。

(略) 述,本局认为,投诉人第一、三、四、五项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本局不予支持。对于投诉人第二条有关采购文件的评审规则的投诉事项,我局予以支持,根据《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略) 第20号令)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略) (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的, (略) 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略) 或 (略) 区人 (略) 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琼 (略) (略) 政诉讼。

 

 

                                      (略) 市 (略)

                                            2016年4月


 



投诉人: (略) 北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 (略) 区文萃路249号

法定代表人:赵庆国

委托代理人:周文伟,电话: 点击查看>>

被投诉人: (略) (略)

地址: (略) 省 (略) 市蓝天路2 (略) (略) A座1002室

法定代表人:黄少武    电话:0898- 点击查看>>

投诉人于2016年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项目编号:HNZY * R) (略) (略) 提出质疑,投诉人投诉称未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回复函, (略) (略) 辩称于 * 日作出回复,已经多次联系投诉人 (略) 北 (略) 的委托代理人未果,而后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遂于2016年2月 (略) 投诉。为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局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投诉称:

一、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事实依据是: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样品清单(涉及200本样品书),且标明“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证明招标文件指定的样品书清单与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不一定相同, (略) 的无效投标评判依据,实属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招标文件的评审规定自相矛盾,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事实依据是:招标文件20. (略) 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靠后的前二名为备选中标候选投标人。但招标文件第19.1、2条评审规则又注明: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

三、 (略) 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图 (略) 业的法律规定,应予取消。事实依据是:政府采购中的货物样品(不是指定样品)是能够代表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它或者是从整批商品中抽取出来作为对外展示模型和产 (略) 需;或者在大批量生产前根据商 (略) 由生产制作、加工而成,并将生产出的样品标准作为买卖交易中商品的交付标准。但图书是国 (略) 业,图书的出版(生产)、发行(销售) (略) 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规定,也即国内任何 (略) (略) 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规定,否则即为非法出版物,完全 (略) 谓的指定样品作为图书商品对外展示模型和产 (略) 需或作为买卖交易中图书商品的交付标准。 (略) 的实质性要求有违背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原则。

四、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没有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能够完全响应投标文件,也没有任何供应商可以依法中标。事实依据是:即便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样品清单(根据目录的区属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特点,本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和教师备课而确定的本清单)执行,按照投标样品的一般合法规定,总计200种样品,按招标文件规定,每种最高5个副本, (略) 学校, (略) 要求的近20万册图书, (略) 文件让潜在供应商如何响应。

五、招标结果三家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深 (略) 、 (略) 市 (略) 依法不具备合格中标人资格。事实依据是: (略) 市 (略) 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深 (略) 、 (略) 市 (略)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均已过期,依法不具备投标人资格条件。

被投诉人辩称:

一、关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样品清单(涉及200本样品书),且标明“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的问题。 (略) 根据本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和教师备课 (略) 配书,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本项目预算247.48万元整,要求提供200本样书,是对采购图书质量以及是否为正版书籍的估测,也是对投标人在短期内供货配书能力的考量,且采购人实际需要采购的图书有 点击查看>> 册,投标样品清单也只列出了书名并要求为2010年后(含)出版的,并末设定 (略) (略) 方,招标文件对每一个潜在供应商都是平等的, (略) 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均可参加,不存在排他性。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评审规定自相矛盾,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的问题。 (略) ,第一次于 * 日发售采购文件后,投标人对 (略) 质疑。 (略) 采购文件,评分细则已做调整修改,在采购文件第8页19、(一)评审规则(2)评标办法(3)评标步骤的相关内容字体已做加粗,在开标过程中,相关的评分标准也和专家解释说明过。

三、 (略) 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图 (略) 业的法律规定的问题。 (略) 不同时段的实际教学和阅读需求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师备课 (略) 配书。要求提供样品是对采购图书质量以及是否为正版书籍的估测,也是对投标人在短期内供货配书能力的考量。 (略) 经济活动中,由于 (略) (略) 方出版(生产)、发行(销售)同类图书的质量不尽相同,而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符合采购 (略) 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因此通过投标人提供 (略) 评判优劣是合理合法也是最直接的方法。

四、 (略) 文件的采购需求,没有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能够完全响应投标文件,也没有任何供应商可以依法中标的问题。本项目招标文件“ (略) 分 用户需求”中的样品图书清单已清晰罗列,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 日14:40,投诉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就认为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合法响应没有事实依据。

五、关于招标结果三家中标候选人不具备合格中标人资格的问题。本项目招 (略) 分(投标邀请函)二中载明: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提供原 (略) 备检)。按投标文件要求 * 日三家投标人已提 (略) 备检,并经评审专家确认。

本局查明:

一、 * 日, (略) (略) (略) 设备设施(图书)招标公告, (略) 文件的时间期限为 * 日至 *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的时间为 * 日14时40分。 (略) 。

二、采 (略) 分(用户需求书)二中载明:投标样品清单是根据目前的区属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特点,本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需求和教师备课需求而确定的本清单;《 (略)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 (略) 的意见,学校需要根据学生的不同阶段、不同年级学生的阅读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培养和教师备课需求确定实际采购图书清单。

四、采 (略) 分(用户需求书)二中载明: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样品清单提供投标样书,提供样品共200本,如末提供或某一投标样品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 (略)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中说明“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的目的, (略) 教育教学的实际 (略) 配置图书, (略) 的需求情况下,给学校自 (略) 分图书的余地,也体现出了中标供应商更优效的服务。

    五、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的开标情况载明: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止: * 日14时40分,共有3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样品,分别是 (略) 市 (略) 、 (略) 市 (略) 、深 (略) 。

    六、资格审查表中载明: (略) 市 (略) 、 (略) 市 (略) 、深 (略) 提交的响应文件, (略) 审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略) 文件要求。

七、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的投标企业报名表中列明了投诉人已经报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八、采 (略) 分(投标人须知)19.3中载明: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步骤: (略) 初步评审, (略)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后报价相同的,按图书折扣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此类推, (略) 推荐排名前3的中标候选供应商;20.1中又载明: (略) 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名靠后的前二名为备选中标候选投标人。

九、本 (略) 评审,最后推荐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市 (略) , (略) ,投诉人未经就此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因此,本局不给予支持。

十、《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 (略)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 (略) 负责, (略) 下列职责:(一) (略) 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

十一、《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 (略) (略) 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略) , (略) 文件收受人。

十二、《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应予废标, (略) 。

本局认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本次采购文件标明“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样品清单提供投标样书,提供样品共200本,如末提供或某一投标样品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及“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 (略) 配书时应包含样品清单的50%以上(含)图书品种,即100种(含)以上图书”并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为247.48万元整, (略) (略) ,要求提供200本样书是对采购图书质量的一种参考,且采购文件针对每个供应商都是平等的,不存在排他性。

二、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招标文件的收据,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际上投诉人未提交响应文件,《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 (略)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第四十四条规定:“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 (略) 负责, (略) 下列职责:(一) (略) 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二)……”,因此,投诉人在没 (略) 评审前就认为没有任何一家潜在供应商能够响应投标文件没有事实依据。

三、 (略) 设备设施(图书)项目, (略) 中小学。 (略) 不同阶段的实际教学和阅读需求不同, (略) 的需求情况下,给学校自 (略) 分图书的余地,让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教师备课实际需求来灵活配置图书,更能突显出图书项目采购的目的,从而也要求了供应商要给予提供更优效的服务,因此在确保样书图书质量的情况下,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清单 (略) 报 (略) 供货,说明清楚,采购需求明确。

(略) 述,本局认为,投诉人第一、三、四、五项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本局不予支持。对于投诉人第二条有关采购文件的评审规则的投诉事项,我局予以支持,根据《 (略) 投标管理方法》( (略) 第18号令)第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政府采购 (略) 理办法》( (略) 第20号令)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认定采购活动违法, (略) (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的, (略) 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略) 或 (略) 区人 (略) 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琼 (略) (略) 政诉讼。

 

 

                                      (略) 市 (略)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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