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高新区南部园区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答疑文件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1年度高新区南部园区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答疑文件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807,51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1年度高新区南部园区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1年度高新区南部园区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中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内容如下: 一、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个清单子目的不平衡报价偏差幅度是否为±15%?±20%?还是每个清单子目不能超过相应的招标控制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偏差幅度是否为±30%? 3、规费计算基础偏差幅度是否为±30%? 4、总价措施取费基础偏差幅度是否为±30%? 答: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1.1.9条执行。 二、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给出了《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该表明确了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基准单价等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为空白表格,不含上述信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是否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空白表格自行填报,因不同的投标人组价方式不一致,所得出的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不一致,投标人自行填报该表即可,不受招标控制价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中的相关信息限制?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6.9.2条,由投标人自主填报。 招 标 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 (略) 日期 : 2024年1月18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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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807,51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1年度高新区南部园区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答疑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2021年度高新区南部园区道路大修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中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内容如下: 一、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每个清单子目的不平衡报价偏差幅度是否为±15%?±20%?还是每个清单子目不能超过相应的招标控制价? 2、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偏差幅度是否为±30%? 3、规费计算基础偏差幅度是否为±30%? 4、总价措施取费基础偏差幅度是否为±30%? 答: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合同条款第11.1.9条执行。 二、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给出了《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该表明确了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基准单价等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为空白表格,不含上述信息。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是否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的空白表格自行填报,因不同的投标人组价方式不一致,所得出的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不一致,投标人自行填报该表即可,不受招标控制价中的《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中的相关信息限制?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6.9.2条,由投标人自主填报。 招 标 人:成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 (略) 日期 : 2024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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