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GK)2024-1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50
最高限价(元):6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的新增耕地需实地测量确定补充耕地图斑位置、面积;编制新增耕地评定报告、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土地勘测定界等报告;编制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实施前后影像图等图件;补充耕地数据库建设等工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需具备*级及以上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3 年新办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 号)(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10)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喀什办理地点喀 (略) 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喀什地区巴楚县教育中路7-1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川渝经济总部经济大厦16层1618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露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D(GK)2024-1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50
最高限价(元):6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楚县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2023年土地开发项目的新增耕地需实地测量确定补充耕地图斑位置、面积;编制新增耕地评定报告、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土地勘测定界等报告;编制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现状图、实施前后影像图等图件;补充耕地数据库建设等工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2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需具备*级及以上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和《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4)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2023 年新办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 号)(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10)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喀什办理地点喀 (略) 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喀什地区巴楚县教育中路7-1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川渝经济总部经济大厦16层1618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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