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公路管理局本级关于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巴东县02项目包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平阳坝02合同段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巴东县公路管理局本级关于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巴东县02项目包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平阳坝02合同段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BD-*ZC-008-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巴东县02项目包(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平阳坝02合同段)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1-1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将原采购文件中“预算金额”更正为:参照《 (略) (略) 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标准的80%计取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
2、将原采购文件中“最高限价”更正为:参照《 (略) (略) 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标准的80%计取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按费率报价,且0<费率(折扣率)≤80%,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基本费及审减费率分别报价,最终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按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乘以成交供应商的费率(折扣率)。
3、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时间节点进行顺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24日止;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
3、更正日期:2024-0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是构成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公路管理局本级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SBD-*ZC-008-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普通公路“建养一体化”巴东县02项目包(348国道巴东长江大桥至平阳坝02合同段)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01-1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将原采购文件中“预算金额”更正为:参照《 (略) (略) 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标准的80%计取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
2、将原采购文件中“最高限价”更正为:参照《 (略) (略) 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规定标准的80%计取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按费率报价,且0<费率(折扣率)≤80%,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基本费及审减费率分别报价,最终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费按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标准乘以成交供应商的费率(折扣率)。
3、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时间节点进行顺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24日止;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
3、更正日期:2024-01-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是构成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公路管理局本级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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