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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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变更公告

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

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

二、谈判文件编号:TYGSG2024-B-03

三、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总投资:4万元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概况、实施地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等:

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总体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处理能力10000m3/d。本项目主要处理工艺如下: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水解酸化→生化(利旧)。生化系统出水→二沉池→高密池→过滤装置→臭氧催化氧化池-→中水回用单元调节池→超滤→树脂软化+脱碳→反渗透浓缩→高效沉淀池→过滤装置→树脂软化+脱碳→预分盐→臭氧催化氧化→蒸发结晶装置→氯化钠、无水硫酸钠和其他杂盐。产水反渗透,污泥干化系统。

2)建设内容:在现有生化系统基础上补建一座5000m3/d的二沉池;新建配套生化出水深度处理系统、新建配套中水回用及浓盐水处理系统,池容为55万方应急水池一座、配套中水管网约9200米及绿化管网等。

2.实施地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国家及地方法规,调查建设项目环境现状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理、监测等本工程的全过程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完毕日止;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咨询服务相关内容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供应商;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在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后不退。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授权函一份。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11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书应于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

十二、开标地点: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四楼开标一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联系人:汪芳彭美瑜

联系方式:*、*

2024年1月21 日


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

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水保验收报告

二、谈判文件编号:TYGSG2024-B-03

三、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总投资:4万元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概况、实施地点、服务范围、服务期限等:

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总体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处理能力10000m3/d。本项目主要处理工艺如下:预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水解酸化→生化(利旧)。生化系统出水→二沉池→高密池→过滤装置→臭氧催化氧化池-→中水回用单元调节池→超滤→树脂软化+脱碳→反渗透浓缩→高效沉淀池→过滤装置→树脂软化+脱碳→预分盐→臭氧催化氧化→蒸发结晶装置→氯化钠、无水硫酸钠和其他杂盐。产水反渗透,污泥干化系统。

2)建设内容:在现有生化系统基础上补建一座5000m3/d的二沉池;新建配套生化出水深度处理系统、新建配套中水回用及浓盐水处理系统,池容为55万方应急水池一座、配套中水管网约9200米及绿化管网等。

2.实施地点: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3.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略)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国家及地方法规,调查建设项目环境现状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监理、监测等本工程的全过程服务。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完毕日止;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出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咨询服务相关内容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供应商;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在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后不退。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及授权函一份。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11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书应于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

十二、开标地点: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四楼开标一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 (略)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联系人:汪芳彭美瑜

联系方式:*、*

2024年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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