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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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JZB-HF2023-43 号)
一、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50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 模:为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一批(调节池、厌氧池、
沉淀池、改良 A20(MBBR)一体化设备、水泵、电控系统、人工湿地等),包括不限于设备采
购费(税金 13%)、运费、二次转运费、安装费(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工人保险)以及为
完成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免费提供竣工后 2 年的设备、场站运维、人工湿地、人
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工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范 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网页
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套到现场(湖北 (略) )
领取或者将以上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 QQ 邮箱 *(邮件主题必须备
(略) 姓名,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
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资料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确认后发放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楼一开标室(溇水大道 88 号)
七、其他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发布。
延期开标:2024-02-19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峰县国有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黄姑山路 9 号 6-7 层
联 系 人:陈庭荣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 38 号
联 系 人: 田登峰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JZB-HF2023-43 号)
一、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
一、招标条件
本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50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 模:为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采购污水处理设备一批(调节池、厌氧池、
沉淀池、改良 A20(MBBR)一体化设备、水泵、电控系统、人工湿地等),包括不限于设备采
购费(税金 13%)、运费、二次转运费、安装费(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工人保险)以及为
完成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免费提供竣工后 2 年的设备、场站运维、人工湿地、人
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工 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范 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鹤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网页
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可以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套到现场(湖北 (略) )
领取或者将以上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至 QQ 邮箱 *(邮件主题必须备
(略) 姓名,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资料的时间以
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供应商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资料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确认后发放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上传资料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投标,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楼一开标室(溇水大道 88 号)
七、其他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发布。
延期开标:2024-02-19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峰县国有 (略)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黄姑山路 9 号 6-7 层
联 系 人:陈庭荣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 38 号
联 系 人: 田登峰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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