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度建德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度建德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度建德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2024BJ-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标项1、2评审内容及标准 | 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情况:根据响应方提供,并经评委会核定的备案车辆中可租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总数量占比>20%的,3分;10%~20%(含)的,2分;10%~20%(含)的,1分;≦10%的、不提供的不得分。 | 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情况:根据响应方提供,并经评委会核定的备案车辆中可租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总数量占比>20%的,3分;10%~20%(含)的,2分;≦10%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标项1、2评审内容及标准 | 驾驶员配置:根据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劳务服务人员(司机)的人车比评分,驾驶劳务服务人员以提供社保证明为准(标项二9座以下驾驶劳务服务人员为非本单位交纳社保的,还须提供驾驶劳务服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复印件) | 驾驶员配置:根据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劳务服务人员(司机)的人车比评分,驾驶劳务服务人员以提供社保证明为准(根据《 (略)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要求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 (略) ,标项二9座以下驾驶劳务服务人员应当由劳务服务合作方交纳社保,还须提供驾驶劳务服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复印件) |
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日9:30分 | 2024年2月6日9:30分 |
4 | 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 / | 新增:根据《 (略)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为车辆承租人提供驾驶服务,也不得通过与其有投资关联的其他单位提供驾驶人员等方式变相提供驾驶服务。……”之规定,标项2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 (略) ,也不得具有投资关联。 |
5 | 补充说明 | / | 报价一览表里的服务项,如响应供应商不提供该项服务,必须在备注里注明。例如:不提供"60座以上75(含)万以下的大客车(含驾驶服务)"此项服务的,在该项对应的备注栏里注明不提供该项服务。 |
6 | 补充说明 | / | 系统中的优惠率为征集公告中的折扣率,响应供应商折扣率=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基准价×100%,如实际价格为95元,基准价为100元,则折扣率为95%。 |
更正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洋安社区荷映路11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003室
联系方式:徐赛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荷映路113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03室
联系方式:0571-*
附件信息: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度建德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2024BJ-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标项1、2评审内容及标准 | 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情况:根据响应方提供,并经评委会核定的备案车辆中可租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总数量占比>20%的,3分;10%~20%(含)的,2分;10%~20%(含)的,1分;≦10%的、不提供的不得分。 | 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情况:根据响应方提供,并经评委会核定的备案车辆中可租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节能车(非插电混合动力车)和清洁能源车(LPG、CNG等)总数量占比>20%的,3分;10%~20%(含)的,2分;≦10%的,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2 | 标项1、2评审内容及标准 | 驾驶员配置:根据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劳务服务人员(司机)的人车比评分,驾驶劳务服务人员以提供社保证明为准(标项二9座以下驾驶劳务服务人员为非本单位交纳社保的,还须提供驾驶劳务服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复印件) | 驾驶员配置:根据拟投入本项目驾驶劳务服务人员(司机)的人车比评分,驾驶劳务服务人员以提供社保证明为准(根据《 (略)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要求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 (略) ,标项二9座以下驾驶劳务服务人员应当由劳务服务合作方交纳社保,还须提供驾驶劳务服务合作方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复印件) |
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日9:30分 | 2024年2月6日9:30分 |
4 | 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 / | 新增:根据《 (略) 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为车辆承租人提供驾驶服务,也不得通过与其有投资关联的其他单位提供驾驶人员等方式变相提供驾驶服务。……”之规定,标项2汽车租赁经营者和提供驾驶服务的供 (略) ,也不得具有投资关联。 |
5 | 补充说明 | / | 报价一览表里的服务项,如响应供应商不提供该项服务,必须在备注里注明。例如:不提供"60座以上75(含)万以下的大客车(含驾驶服务)"此项服务的,在该项对应的备注栏里注明不提供该项服务。 |
6 | 补充说明 | / | 系统中的优惠率为征集公告中的折扣率,响应供应商折扣率=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基准价×100%,如实际价格为95元,基准价为100元,则折扣率为95%。 |
更正日期: 2024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洋安社区荷映路11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3003室
联系方式:徐赛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荷映路113号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03室
联系方式: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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