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合家福公司滨湖新区店两台扶梯拆除及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百大合家福公司滨湖新区店两台扶梯拆除及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滨湖新区店两台扶梯拆除及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005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滨湖新区店两台扶梯拆除及采购安装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AZ0005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55页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 2020-2022 年期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即可)。

建议更改为:提供制造商 2020-2022 年期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56页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 2 分。

建议更改为: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电梯安装现场管理经验得2分。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电梯作业人员证扫描件,作业人员证能充分体现身份信息,作业项目,持证时间(10年以上)。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 以来任意连续三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履约能力认证证书的,得 2 分。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企业诚信管理认证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建议更改为:投标人质量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略) 场监管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答:详见补疑1。

4.招标文件第59页主要部件质保服务: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自动扶梯主要部件(步道、链轮、齿轮、传动链、扶手、驱动装置)免费质保期 3 年的,得 2 分,每增加 1 年(满 12 个月)加 3 分,最高得 8 分

因步道、扶手带、链轮、传动链为易损件,建议更改为: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自动扶梯主要部件(电动机、减速箱、主机印板、变频器)免费质保期 3 年的,得 2 分,每增加 1 年(满 12 个月)加 3 分,最高得 8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58页制造商实力:

1.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3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得3分

2.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 3 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得3分,最高得3分

建议更改为:

1.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3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 (略) )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得3分

2.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 3 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 (略) )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得 3 分, 最高得 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55页投标人业绩:

业绩材料说明:①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验收证书是否不需要*方单位盖章?验收证书为政府主管单位出具,并加盖政府主管单位公章,已充分体现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建议更改为:业绩材料说明:①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方单位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述三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方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合同*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行政主管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加盖行政主管单位公章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百大合 (略) (略)

地 址: (略) 沿河路118号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附件:2024BFFAZ00051项目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滨湖新区店两台扶梯拆除及采购安装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AZ0005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滨湖新区店两台扶梯拆除及采购安装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AZ0005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55页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 2020-2022 年期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即可)。

建议更改为:提供制造商 2020-2022 年期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56页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 2 分。

建议更改为: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电梯安装现场管理经验得2分。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电梯作业人员证扫描件,作业人员证能充分体现身份信息,作业项目,持证时间(10年以上)。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 以来任意连续三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58页投标人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履约能力认证证书的,得 2 分。2.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企业诚信管理认证证书的,得2分。3.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建议更改为:投标人质量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略) 场监管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答:详见补疑1。

4.招标文件第59页主要部件质保服务: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自动扶梯主要部件(步道、链轮、齿轮、传动链、扶手、驱动装置)免费质保期 3 年的,得 2 分,每增加 1 年(满 12 个月)加 3 分,最高得 8 分

因步道、扶手带、链轮、传动链为易损件,建议更改为:投标人须承诺所投自动扶梯主要部件(电动机、减速箱、主机印板、变频器)免费质保期 3 年的,得 2 分,每增加 1 年(满 12 个月)加 3 分,最高得 8 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58页制造商实力:

1.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3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得3分

2.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 3 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得3分,最高得3分

建议更改为:

1.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3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 (略) )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的得3分

2.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按以下要求得分,最高得 3 分

(1)所投品牌 (略) 级( (略) )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绿色工厂的得 3 分, 最高得 3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55页投标人业绩:

业绩材料说明:①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验收证书是否不需要*方单位盖章?验收证书为政府主管单位出具,并加盖政府主管单位公章,已充分体现供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建议更改为:业绩材料说明:①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方单位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合同*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答: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述三处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方开具的证明并加盖合同*方单位章的(证明材料已有合同*方单位章的除外),行政主管单位出具验收证书并加盖行政主管单位公章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百大合 (略) (略)

地 址: (略) 沿河路118号

邮编:*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2日

附件:2024BFFAZ00051项目补疑2.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