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医院外送病理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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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医院外送病理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43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外送病理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中: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3.0分

技术部分57.0分

报价得分10.0分

物流服务能力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5;5.0;)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且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得2.5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物流团队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配备运输车辆,得2.5分(如投标人自身具备的,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提供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等关系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5.0分)

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病理医师、检验技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 1.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人员专业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5分。 2.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5分。 注:同一人取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配齐提供所承诺对应响应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提供承诺函)。

增值服务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血液专科能力提升(专科联盟交流走访、病例远程会诊等),学术水平提升(病例讨论会、年会培训班、地区培训班等),实验室流程优化、质量提升、技术能力提升等方案进行评审。 1.服务亮点鲜明、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可行,得6分; 2.服务有亮点、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得3分; 3.服务亮点欠缺,方案欠具体,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 不提供以上方案不得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1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12.0;)

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实验室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涵盖检验和病理,得3分; 2.投标人实验室获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检验中心称号得3分; 3.投标人实验室获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病理中心称号得3分。 4.投标人为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得3分。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 (http://**),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奖情况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

1.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检验或病理相关应用技术曾获得政府相关机构颁发的奖项荣誉得2分。 注: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证书、牌匾或授奖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20.0分

物流服务能力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且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物流团队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配备运输车辆,得2分(如投标人自身具备的,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提供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等关系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4.0分)

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病理医师、检验技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 1.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人员专业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分。 2.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分。 注:同一人取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配齐提供所承诺对应响应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提供承诺函)。

增值服务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科能力提升(病例远程会诊等),学术水平提升(病例讨论会、年会培训班、地区培训班等),实验室流程优化、质量提升、技术能力提升等方案进行评审。 1.服务亮点鲜明、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可行,得6分; 2.服务有亮点、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得3分; 3.服务亮点欠缺,方案欠具体,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 不提供以上方案不得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

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实验室认证,得3分; 2.投标人为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得3分。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 (http://**),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奖情况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新丰县丰城镇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实成、罗梓慧、李家荣

电 话:020-*/*/*

(略)

2024年01月2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43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 (略) 外送病理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中: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3.0分

技术部分57.0分

报价得分10.0分

物流服务能力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5;5.0;)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且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得2.5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物流团队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配备运输车辆,得2.5分(如投标人自身具备的,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提供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等关系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5.0分)

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病理医师、检验技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 1.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人员专业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5分。 2.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5分。 注:同一人取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配齐提供所承诺对应响应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提供承诺函)。

增值服务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血液专科能力提升(专科联盟交流走访、病例远程会诊等),学术水平提升(病例讨论会、年会培训班、地区培训班等),实验室流程优化、质量提升、技术能力提升等方案进行评审。 1.服务亮点鲜明、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可行,得6分; 2.服务有亮点、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得3分; 3.服务亮点欠缺,方案欠具体,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 不提供以上方案不得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12.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12.0;)

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实验室认可,且检验能力范围涵盖检验和病理,得3分; 2.投标人实验室获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检验中心称号得3分; 3.投标人实验室获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病理中心称号得3分。 4.投标人为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得3分。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 (http://**),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奖情况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6.0;)

1.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检验或病理相关应用技术曾获得政府相关机构颁发的奖项荣誉得2分。 注: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证书、牌匾或授奖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5.0分

技术部分55.0分

报价得分20.0分

物流服务能力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流标本箱具备GPS定位和温度监控功能,且可实现全程实时监测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物流团队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配备运输车辆,得2分(如投标人自身具备的,需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提供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及投标人与第三方的合作协议等关系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配备技术人员情况 (4.0分)

投标人实验室检验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病理医师、检验技师、人员数量、职称、专业可满足检测需求。 1.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高级职称人员专业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分。 2.具备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相关中级职称人员:每提供一名人员得0.5分,本单项最高得2分。 注:同一人取得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配齐提供所承诺对应响应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提供承诺函)。

增值服务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专科能力提升(病例远程会诊等),学术水平提升(病例讨论会、年会培训班、地区培训班等),实验室流程优化、质量提升、技术能力提升等方案进行评审。 1.服务亮点鲜明、方案具体完善、合理可行,得6分; 2.服务有亮点、方案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得3分; 3.服务亮点欠缺,方案欠具体,合理性、可行性一般,得1分; 不提供以上方案不得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6.0分),(等次分值选择:0.0;3.0;6.0;)

1.投标人实验室通过ISO15189实验室认证,得3分; 2.投标人为医疗机构及医学检验所检验结果互认单位,得3分。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 (http://**),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获奖情况 (4.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4.0;)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或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新丰县丰城镇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实成、罗梓慧、李家荣

电 话:020-*/*/*

(略)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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