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孚玉镇龙跃社区王马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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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孚玉镇龙跃社区王马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松县孚玉镇龙跃社区王马公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7GC24A03G00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1、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改为: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相关信息登记。

2、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改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3、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改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关于加快培 (略) 建筑产业工人队*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孚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 (略)

2024年1月22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松县孚玉镇龙跃社区王马公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7GC24A03G00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相关政策要求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1、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改为: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相关信息登记。

2、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改为: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

3、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改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关于加快培 (略) 建筑产业工人队*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不一致时以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孚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 (略)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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