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网上竞价采购文件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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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网上竞价采购文件变更公告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东机场白云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竞价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是为采购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满足采购方的不同阶段的用车需求:

2.1 5座SUV 汽油车,轴距不小于2680mm,车长不小于4540;

2.2 7座MPV 汽油车,车长不小于5000mm;

2.3 油费:每月包含1500元油费,将油卡与车绑定,中途换车配合跟换油卡绑定服务,租赁到期配合油卡解绑。

2.4 保险:含保险(车损、第三者、全车盗抢、自燃损失,第三者不低于200万元)

2.5 保养服务:租期内由卖方提供免费保养。

2.6车辆配置不低于:自动挡,有倒车影像,无钥匙启动,电子驻车,截止2023年12月31日,车辆生产年限不超过3年。

2.7 车辆不限里程,可开发票,车辆故障维修时间超1天可提供备用车。

2.8 租赁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使用时长以实际发生为准,总租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 其中: 5座SUV 汽油车,预计使用期限:2024年2月20日—2025年2月28日,约12个月;7座MPV 汽油车,预计使用期限: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约10个月。如采购人业务需要,不再需要用可,可提前终止合同。整体租赁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广州白云机场。

3.项目限价:本项目的结算上限为16.5万元,报价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总项限价。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单项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付款方式:按月单价进行结算,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开具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金额的增值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费用。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三、服务期

预计使用期限:2024年2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从车辆交付完成开始计算。如采购人业务需要,不再需要用可,可提前终止合同。整体租赁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

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 (略) (略) 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搜狗(http://**)”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3时至2024年1月23日13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与采购方、 (略)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略) (略)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3.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 (略)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8.1.9发生 (略) 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 (略) 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 (略) 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 (略) 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 (略) 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提供廉洁承诺书。

六、采购项目的参与方式

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参与采购项目;

3.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采购项目参与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4.采购项目竞价时间:2024年1月24日09:00至 2024年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5.采购项目参与方式:

5.1报价人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5.2登*一体化系统,在首页“项目管理”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参与”;

七、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可向广州白云 (略) 建

设管理部及广东机场白云 (略) 纪检机构进行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

020-*(广州白云 (略) 建设管理部)

020-*(广东机场白云 (略) 纪检机构)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机场白云 (略)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邮箱:*@*dairport.com

地址: (略) 白云区人和镇白云机场西南商务区A栋广东机场白云 (略)


来源网址:点击进入
,广东, (略) ,广州,020-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东机场白云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竞价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是为采购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满足采购方的不同阶段的用车需求:

2.1 5座SUV 汽油车,轴距不小于2680mm,车长不小于4540;

2.2 7座MPV 汽油车,车长不小于5000mm;

2.3 油费:每月包含1500元油费,将油卡与车绑定,中途换车配合跟换油卡绑定服务,租赁到期配合油卡解绑。

2.4 保险:含保险(车损、第三者、全车盗抢、自燃损失,第三者不低于200万元)

2.5 保养服务:租期内由卖方提供免费保养。

2.6车辆配置不低于:自动挡,有倒车影像,无钥匙启动,电子驻车,截止2023年12月31日,车辆生产年限不超过3年。

2.7 车辆不限里程,可开发票,车辆故障维修时间超1天可提供备用车。

2.8 租赁期: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使用时长以实际发生为准,总租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 其中: 5座SUV 汽油车,预计使用期限:2024年2月20日—2025年2月28日,约12个月;7座MPV 汽油车,预计使用期限: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约10个月。如采购人业务需要,不再需要用可,可提前终止合同。整体租赁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

服务地点:广州白云机场。

3.项目限价:本项目的结算上限为16.5万元,报价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总项限价。报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单项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付款方式:按月单价进行结算,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合同签订后,*方收到*方开具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金额的增值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费用。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三、服务期

预计使用期限:2024年2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从车辆交付完成开始计算。如采购人业务需要,不再需要用可,可提前终止合同。整体租赁期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

四、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 (略) (略) 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搜狗(http://**)”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3时至2024年1月23日13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与采购方、 (略)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略) (略)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3.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 (略)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8.1.9发生 (略) 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 (略) 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 (略) 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 (略) 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 (略) 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提供廉洁承诺书。

六、采购项目的参与方式

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5点所述方式参与采购项目;

3.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采购项目参与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4.采购项目竞价时间:2024年1月24日09:00至 2024年1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5.采购项目参与方式:

5.1报价人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5.2登*一体化系统,在首页“项目管理”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参与”;

七、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可向广州白云 (略) 建

设管理部及广东机场白云 (略) 纪检机构进行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

020-*(广州白云 (略) 建设管理部)

020-*(广东机场白云 (略) 纪检机构)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机场白云 (略)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邮箱:*@*dairport.com

地址: (略) 白云区人和镇白云机场西南商务区A栋广东机场白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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