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延平区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D[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延平区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现更正为: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每半年) |
1-1 | 河道物业化管理服务 | 6月 | * |
1-2 | 通信服务 | 1项 |
本项目服务期限半年。
延平区将列入管理范围内的48条河道。通过“向社会采购服务”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源,基于河长办现有的工作基础上,由第三方组建“延平区河道物业化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一支拥有专业人才的“河道护卫队”,制定河道巡查管理制度,配套专业巡查设施和设备,规范河道巡查作业标准,发现并跟踪解决现有河道巡查工作问题,完善河道环境数据,实现巡河工作标准化、监督管理集约化,有效提升河道管护工作效果和质量。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要求第15项、第29项现更正为:
详见公告附件
3、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三、商务条件其他商务增加一下条款:
详见公告附件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中的26条款(1)更正为: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 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 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下浮20%,缴交账 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2、采购合同上传至网站后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无
名称: (略) 延平区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地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73号七楼
联系方式:0599-*
名称:卓知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刘远槟
电话:0599-*
卓知 (略)
2024年01月23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D[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延平区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现更正为: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每半年) |
1-1 | 河道物业化管理服务 | 6月 | * |
1-2 | 通信服务 | 1项 |
本项目服务期限半年。
延平区将列入管理范围内的48条河道。通过“向社会采购服务”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源,基于河长办现有的工作基础上,由第三方组建“延平区河道物业化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一支拥有专业人才的“河道护卫队”,制定河道巡查管理制度,配套专业巡查设施和设备,规范河道巡查作业标准,发现并跟踪解决现有河道巡查工作问题,完善河道环境数据,实现巡河工作标准化、监督管理集约化,有效提升河道管护工作效果和质量。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二、技术要求第15项、第29项现更正为:
详见公告附件
3、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三、商务条件其他商务增加一下条款:
详见公告附件
4、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中的26条款(1)更正为: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 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 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标准计取下浮20%,缴交账 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2、采购合同上传至网站后中标人方可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无
名称: (略) 延平区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地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73号七楼
联系方式:0599-*
名称:卓知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东山路118号梅山大厦AB幢201
联系方式:0599-*
项目联系人:刘远槟
电话:0599-*
卓知 (略)
2024年01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