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1.比选条件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 (略) 上桥粮 (略) ,本项目资金已到位,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为持续保障员工权益, (略) 国资委《关于规范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渝国资〔2017〕603号)、 (略) 《关于规范建立和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略) 上桥粮 (略) 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建立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4 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
2.5.比选范围: (略) 上桥粮 (略) (下称“上桥公司”) (略) 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和2023年起新增的“在册不在编”人员(职工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购买意外伤害、 (略) 医疗、门急诊、 (略) 医疗保障及特定医疗保险金。
2.6服务期: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一年到期后比选人根据中选人服务情况选择是否续签,本项目最多可续签两次。在服务期限内,比选人有权对每年度项目明细、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合同关系。
3.应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应选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资源、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应选人具有独立 (略) (略) 级( (略) )分公司;
2.应选人(或其总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提供的医疗保险产品必须经过中国银保监协会备案;
4.应选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之日止)单价超过60万的同类保险业绩至少一个。
5.需配备充足、稳定、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和专业团队,并在合同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的保险理赔服务。
6.近三年内无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应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 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应选人将应选文件于2024年 1 月 31 日10时00分前,地址为: (略) (略) 驿镇高田坎村66号(高新区储备库办公大楼410办公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31 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驿镇高田坎村66号(高新区储备库办公大楼)。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国际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上桥粮 (略)
地 址: (略) (略) 驿镇高田坎村66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23-*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1.比选条件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 (略) 上桥粮 (略) ,本项目资金已到位,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为持续保障员工权益, (略) 国资委《关于规范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渝国资〔2017〕603号)、 (略) 《关于规范建立和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略) 上桥粮 (略) 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建立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4 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
2.5.比选范围: (略) 上桥粮 (略) (下称“上桥公司”) (略) 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和2023年起新增的“在册不在编”人员(职工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购买意外伤害、 (略) 医疗、门急诊、 (略) 医疗保障及特定医疗保险金。
2.6服务期: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一年到期后比选人根据中选人服务情况选择是否续签,本项目最多可续签两次。在服务期限内,比选人有权对每年度项目明细、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合同关系。
3.应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应选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资源、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应选人具有独立 (略) (略) 级( (略) )分公司;
2.应选人(或其总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提供的医疗保险产品必须经过中国银保监协会备案;
4.应选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之日止)单价超过60万的同类保险业绩至少一个。
5.需配备充足、稳定、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和专业团队,并在合同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的保险理赔服务。
6.近三年内无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应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 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应选人将应选文件于2024年 1 月 31 日10时00分前,地址为: (略) (略) 驿镇高田坎村66号(高新区储备库办公大楼410办公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31 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驿镇高田坎村66号(高新区储备库办公大楼)。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国际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上桥粮 (略)
地 址: (略) (略) 驿镇高田坎村66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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