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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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受中国 (略) 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73-2440GNOCHWCS0188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采购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内容包含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所需人工、线路、辅材等。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工程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时间为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天宁寺支行: (略) 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号;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 (略) 朝阳区高碑店惠河南街1131号龙立东方大厦一层。)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含);

(4)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

(9)应具有近2年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10)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11)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料明细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19年01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低于10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近2年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声明函原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

(8)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日-02月02日,08:3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

(1)现场购买。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至上述地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方式购买。请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略) 指定邮箱:*@*hinhttp://**,材料通过审核后我单位收到纸质版购买文件资料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填写文件购买记录表——付款——获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联系方式:010-*)

5.购买登记: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十、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略) 2号楼信托大厦)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hinhttp://**)至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采购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上发布。

十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行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楼信托大厦

邮 编:*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 系 人:高金婵、李静柔、柳建林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邮 箱:*@*hinhttp://**

(略)

**日

**
, (略)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受中国 (略) 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773-2440GNOCHWCS0188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拟采购天宁寺支行、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技防系统工程,内容包含监控设备、监控设备所需人工、线路、辅材等。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工程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时间为自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天宁寺支行: (略) 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号;信用卡业务部销售团队办公区: (略) 朝阳区高碑店惠河南街1131号龙立东方大厦一层。)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含);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含);

(4)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

(9)应具有近2年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10)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

(11)提供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供应商方能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进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资料明细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19年01月以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万元(含)、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核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及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低于10人(含)的证明( (略) 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近2年至少2个(含)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情况声明函原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

(8)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时间:**日-02月02日,08:3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

4.购买地点:

(1)现场购买。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至上述地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邮件方式购买。请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 (略) 指定邮箱:*@*hinhttp://**,材料通过审核后我单位收到纸质版购买文件资料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填写文件购买记录表——付款——获取招标文件。(代理公司联系方式:010-*)

5.购买登记: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十、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中国 (略) 北京分行会议室( (略) (略) (略) 2号楼信托大厦)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答疑方式:本次磋商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天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本)应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传真、邮件(*@*hinhttp://**)至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问题回复以邮件形式至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采购活动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异议”的形式提出。

十四、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上发布。

十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行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楼信托大厦

邮 编:*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 系 人:高金婵、李静柔、柳建林

联系电话:010-*

传 真:010-*

邮 箱:*@*hin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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