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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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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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编号:HXJY*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裕安区新安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略)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 (略) 裕安区新安镇境内。主要工程范围为:隐患点里程7.436km,主要包括沿线的道路波形护栏、示警桩、混凝土挡土墙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00元。

九、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

十、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 不得参与)。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08时30 分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2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二十、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5、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

7、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磋商公告、补充公告、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 (略) 公共资 (略) 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二十二、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赵主任

电 话:0564-*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金环万象城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工

电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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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编号:HXJY*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裕安区新安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略)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项目为裕安区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一期)-新安镇补充设计工程(第二次), (略) 裕安区新安镇境内。主要工程范围为:隐患点里程7.436km,主要包括沿线的道路波形护栏、示警桩、混凝土挡土墙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00元。

九、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

十、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 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交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 不得参与)。

十二、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08时30 分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02月0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投标人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投标人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二十、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供应商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4、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5、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

7、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下载磋商公告、补充公告、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 (略) 公共资 (略) 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11、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5。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二十二、联系方式:

发包人: (略)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赵主任

电 话:0564-*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金环万象城1号楼2单元1805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江工

电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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