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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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凌海市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康家
( (略) 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明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中,且咨询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级资质;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日 15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国庆路21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家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凌海市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康家
( (略) 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000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凌河右岸(锦义界至沈山铁路段)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勘察及设计费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明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在平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中,且咨询专业包含“水利水电”。同时具备水利行业*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含)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级资质;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日 15时3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国庆路21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中央南街27号A座26层432号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家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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