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招租的补充公告
关于湛江市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招租的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东方”)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对所 (略) 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1项资产权益(下称“标的资产”)进行招租。
标的资产 (略) 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房屋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号。房屋用途为商业,钢筋混凝土结构共三层,建筑面积合计3,481.59平方米。房屋已在租赁,租赁期延长至2024年02月29日期满。我分公司拟将该资产整体出租,出租期限为三年,即自2024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止。
说明: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我司足额交纳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和首月租金,以此作为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租金按月支付,即在每月末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预付下月租金。
特别提示:东方系按竞价标的的现状出租。东方所提供的竞价标的信息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承担标的资产瑕疵和质量担保责任,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请竞租人自行实地看样,了解、查询、核实及判断。
就该标的资产公开招租事宜,东方于2023年12月07日和2023年12 (略) 网站和《湛江日报》刊登《 (略) 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招租公告》以及2024年01月12日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又称“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http://**/)(以下称为“淘宝平台”),向社会各界推介该标的资产。在东方规定的期限内,已有竞租者有效出价。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东方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诚邀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中国境内依法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中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的淘宝平台线上公开竞价交易。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即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16】时止(不包括周六、日,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
(1)向东方咨询标的资产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竞租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公开招租程序的《竞租公告》、《竞租须知》、《竞得者身份、资质核验、反洗钱调查程序指引》、《合作备忘录》、《标的物介绍》、《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
(2)意向竞租者现场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看样之前须按照东方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等文件并提供意向竞租者主体身份证明文件供核查。
(3)向东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万元(RMB100,000.00)元作为竞价保证金。
公示期结束后,东方将不再接受竞租者注册,不再发放竞价材料,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东方的资产档案资料。
东方将于2024年02月05日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启动竞价程序。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8】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16】时(延时者除外,具体规则详见本次竞价的《竞租须知》)。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本次竞价不成交。
竞租者请按以下列方式与东方联系: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0号湛江银海酒店1207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9-* ,*
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对东方本次标的资产招租进行征询或提出异议。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监察部)
020-*(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20-*(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02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但意向竞租者自愿受此公告之内容约束。
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月25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1月25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东方”)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对所 (略) 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1项资产权益(下称“标的资产”)进行招租。
标的资产 (略) 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房屋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湛江CQ字第*号。房屋用途为商业,钢筋混凝土结构共三层,建筑面积合计3,481.59平方米。房屋已在租赁,租赁期延长至2024年02月29日期满。我分公司拟将该资产整体出租,出租期限为三年,即自2024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止。
说明:
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我司足额交纳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和首月租金,以此作为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租金按月支付,即在每月末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预付下月租金。
特别提示:东方系按竞价标的的现状出租。东方所提供的竞价标的信息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承担标的资产瑕疵和质量担保责任,不构成对标的资产的任何担保。请竞租人自行实地看样,了解、查询、核实及判断。
就该标的资产公开招租事宜,东方于2023年12月07日和2023年12 (略) 网站和《湛江日报》刊登《 (略) 赤坎区创业路46号(锦丽商业广场)之一招租公告》以及2024年01月12日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又称“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zc-http://**/)(以下称为“淘宝平台”),向社会各界推介该标的资产。在东方规定的期限内,已有竞租者有效出价。
为确保遵循财政部规定的“三公”原则对该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东方现再次发出本补充公告,诚邀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中国境内依法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为中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本次的淘宝平台线上公开竞价交易。
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意向投资者,即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16】时止(不包括周六、日,下称“公示期”)且仅可在该等公示期内:
(1)向东方咨询标的资产的有关事宜,索取有关介绍竞租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以及公开招租程序的《竞租公告》、《竞租须知》、《竞得者身份、资质核验、反洗钱调查程序指引》、《合作备忘录》、《标的物介绍》、《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
(2)意向竞租者现场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看样之前须按照东方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等文件并提供意向竞租者主体身份证明文件供核查。
(3)向东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万元(RMB100,000.00)元作为竞价保证金。
公示期结束后,东方将不再接受竞租者注册,不再发放竞价材料,投资者亦不可再查阅东方的资产档案资料。
东方将于2024年02月05日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线上启动竞价程序。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8】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4】年【02】月【05】日【16】时(延时者除外,具体规则详见本次竞价的《竞租须知》)。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本次竞价不成交。
竞租者请按以下列方式与东方联系: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0号湛江银海酒店1207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9-* ,*
社会各方亦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对东方本次标的资产招租进行征询或提出异议。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 (略) 纪检监察部)
020-*(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20-*(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02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本补充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但意向竞租者自愿受此公告之内容约束。
本补充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2月02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月25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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