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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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D-24133C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要求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为桂林银行在职员工、内退人员及服务期内新入职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意外险、重疾险、定期寿险、住院医疗险、住院津贴、百万医疗险等;

2.服务期限:2024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8日,采购合同签订三年,保险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最高限价:¥700元/人/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广西辖区内经营本次采购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 (略) 参加磋商,分公司参加磋商的, (略) 的有关文件或 (略) 授权其独立 (略) 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总公司的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因违法经营保险业务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保险业务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单位可由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条件,其中保险机构需满足“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广西辖区内经营本次采购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的条件,保险中介机构需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

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3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

6.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请潜在供应商于本磋商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一(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成功支付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63.com。

方式二(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到广西 (略) 桂林分公司( (略) 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现场获取文件,获取文件时现场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确认后现场支付文件费即可领取。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办理邮寄。

4.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广西 (略) 桂林分公司( (略) 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开标室。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截标时间和地点:

截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桂林金融大厦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7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冬梅、栗晓奇

联系电话:0773-*

十、公告发布媒体:

(略) (http://**)、、广西招标采购网(http://**)。

(略)

2024年1月25日


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委托广西 (略) 对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桂林银行一年期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D-24133CC*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要求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为桂林银行在职员工、内退人员及服务期内新入职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意外险、重疾险、定期寿险、住院医疗险、住院津贴、百万医疗险等;

2.服务期限:2024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8日,采购合同签订三年,保险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最高限价:¥700元/人/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广西辖区内经营本次采购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无。

(3)其他要求: (略) 参加磋商,分公司参加磋商的, (略) 的有关文件或 (略) 授权其独立 (略) 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总公司的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因违法经营保险业务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保险业务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成员单位可由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起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条件,其中保险机构需满足“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在广西辖区内经营本次采购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的条件,保险中介机构需具有《保险中介许可证》。

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磋商、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3组成联合体进行磋商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

6.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得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请潜在供应商于本磋商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一(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成功支付文件费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63.com。

方式二(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到广西 (略) 桂林分公司( (略) 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现场获取文件,获取文件时现场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确认后现场支付文件费即可领取。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不办理邮寄。

4.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广西 (略) 桂林分公司( (略) 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开标室。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方式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截标时间和地点:

截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桂林金融大厦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77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夏冬梅、栗晓奇

联系电话:0773-*

十、公告发布媒体:

(略) (http://**)、、广西招标采购网(http://**)。

(略)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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