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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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XSJ2023-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分类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30 09:30:00,更正为:2024-02-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30 09:30:00,更正为:2024-02-26 09:30:00。

本项目评标办法及采购内容以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变更公告,及时下载本项目答疑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1.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及承诺书;

1.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事宜;

(3)不见面开标/询标操作手册下载: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CA办理: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供应 (略) 市民中心三楼交易中心 (略) 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略) 东兴街南段警民路1号

联系方式: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世纪 (略)

地址: (略) 榆阳区航宇路 (略) 场五楼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晰

电话:0912-*

陕西新世纪 (略)

2024年01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XSJ2023-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分类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项目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1-30 09:30:00,更正为:2024-02-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1-30 09:30:00,更正为:2024-02-26 09:30:00。

本项目评标办法及采购内容以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变更公告,及时下载本项目答疑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

1.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及承诺书;

1.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税种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税种为由税务局核定的企业税种(如:企业增值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且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应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项目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时建议供应商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供应商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事宜;

(3)不见面开标/询标操作手册下载: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CA办理:供应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供应 (略) 市民中心三楼交易中心 (略) 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咨询电话0912-*、029-*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略) 东兴街南段警民路1号

联系方式: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世纪 (略)

地址: (略) 榆阳区航宇路 (略) 场五楼

联系方式:0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晰

电话:0912-*

陕西新世纪 (略)

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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