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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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于2024年01月1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 (略) 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作如下更正修改:

、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现修改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二、原招标文件中:

10.1.类似工程业绩: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独立承接或以设计单位牵头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 (略) 政给排水工程(含管网)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修改为:

10.1.类似工程业绩: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不少于38 (略) 政给排水工程(含管网)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原招标文件中:

10.19.6 4、付款方式:4.1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的支付:

①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3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30%;

②单项工程改造完工并交接收单位通水后,付至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85%。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按财政结算评审工程费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

4.2设计费支付方式:

(1)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及财政审核预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按财政预算评审设计费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现修改为:

10.19.6 4、付款方式:4.1施工工程款支付方式:预付款 10%,在开工后拨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抵扣。

(1)进度款的支付:

①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3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24%;

②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6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48%;

③单项工程改造完工并交接收单位通水后,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85%。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按财政结算评审工程费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

4.2设计费支付方式:预付款10%,

(1)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及财政审核预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按财政预算评审设计费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三、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并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 标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联 系 人: 李小春;

电 话:*(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河东铁塔路2巷1号;

联 系 人:陈雪英;

电 话:*(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各潜在投标人:

(略) 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于2024年01月1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 (略) 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提质工程(冷水滩城区片区管网部分)EPC项目作如下更正修改:

、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现修改为: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略) 政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职称;

二、原招标文件中:

10.1.类似工程业绩: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独立承接或以设计单位牵头承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8 (略) 政给排水工程(含管网)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现修改为:

10.1.类似工程业绩:

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

②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总投资额不少于38 (略) 政给排水工程(含管网)总承包的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原招标文件中:

10.19.6 4、付款方式:4.1工程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的支付:

①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3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30%;

②单项工程改造完工并交接收单位通水后,付至该单项工程概算金额的85%。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按财政结算评审工程费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

4.2设计费支付方式:

(1)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及财政审核预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按财政预算评审设计费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现修改为:

10.19.6 4、付款方式:4.1施工工程款支付方式:预付款 10%,在开工后拨付进度款时按比例抵扣。

(1)进度款的支付:

①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3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24%;

②当单项工程的计量金额超过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60%时,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48%;

③单项工程改造完工并交接收单位通水后,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评审金额的85%。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按财政结算评审工程费的97%,质保金3%在质保期后按相关规定付清。

4.2设计费支付方式:预付款10%,

(1)提交审查通过的施工图文件及财政审核预算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按财政预算评审设计费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 (略) 财政局审结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三、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上更正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并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人谅解。

招 标 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联 系 人: 李小春;

电 话:*(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

地 址: (略) 冷水滩区河东铁塔路2巷1号;

联 系 人:陈雪英;

电 话:*(手机号码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以上电话均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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