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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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 (略) 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新发改投资[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华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新华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施工;2.1.2规 模:沧浪渠清淤长度1.77千米,开挖扩宽0.1千米,渠道两侧护砌采用混凝土框格+连锁块护坡型式,长度1.27千米;2.1.3建设地点: (略) 新华区;2.1.4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2.1.5质量要求:优良;2.1.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1.7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7 08:00至2024-0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 地址: (略) 旭宏大厦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锐

联系人: 赵德盛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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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沧州市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更正为:预计施工总工期2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8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招标人: (略) 新华区水务局

地址: (略) 新华区

联系人:张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 (略)

地址: (略) 旭宏大厦

联系人:赵德盛

电话:*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 (略) 新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新发改投资[2023]1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新华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新华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 (略) 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施工;2.1.2规 模:沧浪渠清淤长度1.77千米,开挖扩宽0.1千米,渠道两侧护砌采用混凝土框格+连锁块护坡型式,长度1.27千米;2.1.3建设地点: (略) 新华区;2.1.4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2.1.5质量要求:优良;2.1.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2.1.7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注: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为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不低于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6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7 08:00至2024-02-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新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 (略)
地址: (略) 新华区 地址: (略) 旭宏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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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锐

联系人: 赵德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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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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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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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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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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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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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沧州市新华区沧浪渠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工期:预计施工总工期3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更正为:预计施工总工期2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8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招标人: (略) 新华区水务局

地址: (略) 新华区

联系人:张锐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 (略)

地址: (略) 旭宏大厦

联系人:赵德盛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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