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春天4、5号楼扫尾工程施工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七彩春天4、5号楼扫尾工程施工标段第1次澄清公告
工程编号: | DS*(GC)004 | 工程名称: | 七彩春天4、5号楼扫尾工程 |
标段编号: | DS*(GC)* | 标段名称: | 施工标段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鸿颉 (略) | 建设单位: | (略) 达川区国有 (略) |
澄清内容: 七彩春天 4、5 号楼扫尾工程——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2023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更改为“2020年—2022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具体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具体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补遗 (略) 达川区国有 (略) 2024年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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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DS*(GC)004 | 工程名称: | 七彩春天4、5号楼扫尾工程 |
标段编号: | DS*(GC)* | 标段名称: | 施工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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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内容: 七彩春天 4、5 号楼扫尾工程——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2023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更改为“2020年—2022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具体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具体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补遗 (略) 达川区国有 (略) 2024年1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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