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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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JY*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安徽 (略) 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发包文件约定,发包人现确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 (略) 宽虹迎 (略) 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宽虹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二区B座

成交金额:百分之*(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6.00%)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早餐、中餐、晚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略) 应用技术学校食堂( (略) )

(略) 应用技术学校

2

(略) 应用技术学校琼林苑食堂

(略) 应用技术学校

3

(略) 无为中学食堂

(略) 无为中学

4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餐饮服务

(略)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5

(略) 委党校食堂、学员楼

中国 (略) 委员会党校

6

瑶海区委党校餐饮服务

(略) 瑶海区委党校

更正日期:2024年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

地 址: (略) 金安区毛坦厂镇境内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校长、李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1月30日

,六安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JY*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安徽 (略) 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发包文件约定,发包人现确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 (略) 宽虹迎 (略) 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宽虹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二区B座

成交金额:百分之*(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6.00%)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早餐、中餐、晚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食堂名称

业主单位

1

(略) 应用技术学校食堂( (略) )

(略) 应用技术学校

2

(略) 应用技术学校琼林苑食堂

(略) 应用技术学校

3

(略) 无为中学食堂

(略) 无为中学

4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餐饮服务

(略)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5

(略) 委党校食堂、学员楼

中国 (略) 委员会党校

6

瑶海区委党校餐饮服务

(略) 瑶海区委党校

更正日期:2024年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

地 址: (略) 金安区毛坦厂镇境内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校长、李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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