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JY*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安徽 (略) 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发包文件约定,发包人现确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 (略) 宽虹迎 (略) 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宽虹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二区B座
成交金额:百分之*(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6.00%)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早餐、中餐、晚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
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1 | (略) 应用技术学校食堂( (略) ) | (略) 应用技术学校 |
2 | (略) 应用技术学校琼林苑食堂 | (略) 应用技术学校 |
3 | (略) 无为中学食堂 | (略) 无为中学 |
4 |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餐饮服务 | (略)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
5 | (略) 委党校食堂、学员楼 | 中国 (略) 委员会党校 |
6 | 瑶海区委党校餐饮服务 | (略) 瑶海区委党校 |
更正日期:2024年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
地 址: (略) 金安区毛坦厂镇境内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校长、李工
电 话:0564-*、0564-*
2024年1月30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JY*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中标供应商安徽 (略) 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资格,根据发包文件约定,发包人现确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 (略) 宽虹迎 (略) 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略) 宽虹迎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二区B座
成交金额:百分之*(平抑基金报价营业额的 6.00%)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早餐、中餐、晚餐。 服务要求:保证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服务期满后,经发包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符合发包文件相关要求。 |
安全状况业绩
序号 | 食堂名称 | 业主单位 |
1 | (略) 应用技术学校食堂( (略) ) | (略) 应用技术学校 |
2 | (略) 应用技术学校琼林苑食堂 | (略) 应用技术学校 |
3 | (略) 无为中学食堂 | (略) 无为中学 |
4 |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餐饮服务 | (略)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
5 | (略) 委党校食堂、学员楼 | 中国 (略) 委员会党校 |
6 | 瑶海区委党校餐饮服务 | (略) 瑶海区委党校 |
更正日期:2024年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略) 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发包人信息
名 称:六安金安高级中学
地 址: (略) 金安区毛坦厂镇境内
联系方式:056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校长、李工
电 话:0564-*、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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